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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人性!”山西31岁女子结婚41天丈夫车祸身亡,她端灵盆送终却被婆婆扫地出

“这就是人性!”山西31岁女子结婚41天丈夫车祸身亡,她端灵盆送终却被婆婆扫地出门,400万遗产一分没有!网友炸锅:用完就扔? 山西朔州的天空阴沉得像要塌下来。张晓跪在灵堂前,双手紧紧抱着丈夫余涛的骨灰盒,眼泪早已流干。 那个说好要和她白头到老的男人,骑着摩托车上班的路上,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飞,再也没能醒来。 他们结婚,才41天。 没有红本本压在箱底,但全村人都知道——张晓是余涛明媒正娶的妻子。2024年5月7日,两人回老家办了隆重的婚礼,酒席摆了几十桌,村里人都夸“余家这媳妇贤惠”。 其实他们早该领证的。原定5月20日去民政局,“520,我爱你”,多好的日子。可余涛临时被调岗,一拖再拖。“不急,反正全村都认你是余家人了。”他笑着摸摸她的头。 谁能想到,这一拖,竟成了永别。 余涛走后,张晓强撑着操办后事。在北京办告别仪式,在老家守灵七天,按当地习俗“打砂锅”“摔瓦盆”,她以妻子身份完成所有仪式。余家人全程默许,婆婆甚至亲手给她披上孝衣,说:“你就是涛涛的老婆。” 可葬礼刚结束,风向就变了。 余涛车祸获赔300多万元,加上两人共同存款、房产首付,总财产超400万。婆婆第一时间拿走余涛手机,转空所有账户,领走赔偿款,连张晓垫付的7万多元医疗费都没提。 “你没领证,就不是我儿媳!”婆婆冷冷地说,“余涛没孩子,他爸早死,我是唯一继承人。” 更狠的还在后头——百日祭当天凌晨,4个壮汉破门而入,把张晓从婚房里硬生生拖出来。“滚!这房子姓余,不姓张!” 村里调解时,婆婆曾松口:“给你30万,算补偿。”可钱没到账,反手一纸诉状把张晓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49.7万元彩礼,理由是“未登记结婚,属不当得利”。 张晓崩溃了。她抱着余涛遗像,站在村口用大喇叭哭诉:“我给他端灵、抱骨灰、办葬礼,你们让我当妻子;现在要分钱,就说我不配?” 如今,双方互诉至法院,案件尚未宣判。 这事在网上炸了锅。有人说“人性经不起金钱考验”,也有人冷冷甩下一句“谁让你不领证”。 那法律到底怎么看的?咱得说清楚。 首先,没领证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就不认“事实婚姻”了,办再多婚礼也没用,只能算同居关系。所以张晓没有法定继承权,这是事实。 但她真的啥也拿不到吗?未必。 根据2025年2月刚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比如两人一起付首付的房子、一起存的理财,张晓有权要回自己那一半。另外,法律还规定,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遗产。张晓给丈夫操办后事、垫付医疗费,这些都算“扶养较多”。类似案例早有先例:山东巨野一对同居13年的情侣,男方去世后,法院判女方分得20%遗产;内蒙古达拉特旗也有同居20余年的“老伴”分得20%死亡赔偿金的判例。 至于彩礼,2024年施行的彩礼纠纷司法解释说了,没领证但共同生活的,彩礼要不要返还得看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否用于共同生活。两人结婚41天,虽短但已共同生活,法院大概率会判返还一部分,而不是全额。 说到底,这事最让人难受的不是法律,是人心。葬礼上,婆婆需要张晓当媳妇完成传统仪式——端灵盆、抱骨灰,这些事除了配偶没人能干。分钱时,婆婆又拿起法律当挡箭牌——你没领证,法律不认。里外里全是人家占便宜。 有网友说得好:“先用传统伦理让你尽媳妇的义务,再用现代法律否定你的权利,这叫用完就扔。” 也有人替婆婆说话:“换你儿子死了,几百万给一个没领证的女人,你乐意?”这话冷酷,但也是人性。 最后抛个问题给老铁们讨论:如果你是她,葬礼上你会去端那个灵盆吗?如果你是婆婆,会一分不给吗? 评论区见。 (资料来源:央视《今日说法》、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案例、内蒙古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案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