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黄女士为婚礼在一家酒店预定11桌婚宴,每桌3988元,菜品丰富多样,她因信任酒店未参与试吃环节,婚礼当天场地布置浪漫,仪式顺利完成。然而婚宴菜品却问题重重,大部分是凉的,上的牛排也咬不动,大龙虾很小,螃蟹也都不是活的,色香味全没有。黄女士提出冬天菜品热气腾腾、食材新鲜、味道不差的要求,酒店都没有做到。她找酒店讨说法,要求退款5000元,酒店却只给了2000元的代金券,黄女士不同意,但也陷入了不知如何解决的困境。 (来源:1818黄金眼) 黄女士为了这场婚礼千挑万选,最终在一家酒店预定了11桌婚宴,每桌价格高达3988元。 她想着这么高的价格,菜品肯定差不了,而且酒店还提供试吃环节。 可黄女士觉得,这么大一个酒店,信誉肯定没问题,自己也没必要花那几千块去试吃,她定的宴席菜单上,足足有20个菜呢,像海参盅、炸乳鸽这些,可都是高档菜。 婚礼那天,酒店把场地布置得浪漫极了,黄女士和丈夫在亲朋好友的祝福声中,顺利完成了婚礼仪式,大家都沉浸在这幸福的氛围里,就等着开席品尝美食。 可当一道道菜品端上桌,问题就接二连三地出现了,大部分菜都是凉的,这在冬天吃,别提多难受了,牛排硬得像石头一样,咬都咬不动,亲友们吃一口就皱起了眉头。 再看看那些海鲜,螃蟹都死了,大龙虾也小得可怜,和菜单上描述的完全不符。 好好的一场婚礼,酒席却成了最大的败笔,亲友们私下里都议论纷纷。 黄女士看到这情况,她之前就跟酒店提过要求,冬天菜品得热气腾腾,食材要新鲜,味道也不能差,可酒店根本就没做到这些。 婚礼结束后,黄女士立刻找酒店讨说法,她觉得酒店这么不负责任,必须得给自己一个交代,于是要求酒店退款5000元。 酒店却只愿意给2000元的代金券,还说这已经是最大的让步了,黄女士听了这话,觉得这代金券不就是让自己再花钱来吃一次难吃的菜嘛,她肯定不能答应。 可黄女士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觉得自己有理,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干着急。 有人觉得酒店太不地道,收了钱却不提供合格的菜品,也有人觉得黄女士自己也有责任,不试吃就盲目相信酒店。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事该怎么认定呢?这就涉及到酒店和黄女士之间的合同关系,以及酒店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黄女士与酒店就婚宴服务达成合同,酒店有义务按约定提供符合标准的菜品,包括菜品的温度、新鲜程度和味道等。 可酒店提供的菜品大部分是凉的,牛排咬不动,螃蟹死了,大龙虾小,这明显没有达到约定的标准,没有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酒店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基于酒店违约行为,黄女士有权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黄女士要求退款5000元,是在合理范围内主张自身权益,这是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酒店只给代金券,这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黄女士有权拒绝,并继续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婚礼是人生大事,酒店这么不负责任,让黄女士的婚礼留下了遗憾,实在不应该。 从法律上说,酒店必须为自己的违约行为负责。 要是酒店说自己已经提供了菜品,只是有点小问题,能免责吗? 小问题也是问题,没达到约定标准就得担责。酒店违约,黄女士有权要求退款来弥补损失。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一起来讨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