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财政部等三部门出台“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四、本通知第一、二条规定的免税进口商品实行清单管理,免税进口商品清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印发。

五、经海关审核同意,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可将免税进口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活动。

对纳入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按照本通知免税进口的科研仪器设备,符合科技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的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有关规定的,可以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活动。

经海关审核同意,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以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或教学为目的,可将免税进口的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及其附件、配套设备用于其附属、所属医院的临床活动,或用于开展临床实验所需依托的其分立前附属、所属医院的临床活动。其中,大中型医疗检测、分析仪器,限每所医院每3年每种1台。

六、“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印发。

七、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