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家院子被一辆崭新的黑色豪车占据,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停车,女子找到车主电话,礼貌地让对方挪一下车,没想到电话那头的男子指责女子态度不好,男子来到现场继续指责,还威胁女子要打她,女子据理力争,男子却不听解释,骂骂咧咧地开着车走了,女子不明白男子开着豪车,却会素质如此低下。网友:有人夸女子情绪稳定素质高,也有人为男子行为感到丢人,停车竟能看出一个人有无品德。 (来源:抚州发布) 结束了一天工作的女子,好不容易把车开到自家院子门口时,眼前的景象让她瞬间懵了。 一辆崭新的黑色豪车,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停在她家院子里,把原本宽敞的停车位占得严严实实,她的车根本没地方放了。 女子想着车主可能是来走亲访友,一时没找到合适的地方停车,才会停在自己家院子里。 于是,她拨通了车主留在挡风玻璃上的电话,语气平和地请对方挪一下车。 可谁能想到,电话那头的男子瞬间就炸毛了,他大声指责女子态度不好,说女子不应该让他挪车。 女子赶紧解释,说自己只是因为没地方停车,所以才礼貌地请他挪一下,并没有别的意思。 然而,男子根本不听女子的解释,直接挂断了电话,没过一会,男子气呼呼地赶到了现场,他一下车就开始指责女子,还叫嚣着说,你再叫我就打你。 女子被男子的行为气得不行,但她还是努力让自己保持理智,据理力争,她跟男子说,这是她家的院子,他没经过允许就把车停在这里,本来就不对,现在还这么嚣张。 可男子根本不听女子的话,最后,他见女子不肯妥协,便骂骂咧咧地开着车走了。女子站在原地,她实在想不通,开豪车的人咋就没点素质呢,有钱也得有德呀。 这事从法律角度来看,又会是怎样呢? 男子未经允许将车停在女子家院子里,这侵犯了女子对自家院子的使用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女子对自家院子有合法的使用权,男子随意停车,影响了女子正常使用院子停车,属于侵权行为。 男子在电话里和现场威胁女子要打她,这构成了对女子人身安全的威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男子的行为符合这一规定,如果女子报警,男子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男子随意停车本就不对,女子礼貌沟通,他不仅不改正,还恶语相向、威胁他人,这完全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 男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要是男子说女子在沟通时语气让他不舒服,所以他才发火,这种情况能减轻他的责任吗? 不管女子沟通语气如何,都不是男子侵犯他人权益和威胁他人的理由,他的行为本身就违法。他应该及时挪车并道歉,而不是指责威胁他人。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