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记者孙潇)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延长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云南省2025年12月31日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已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将延长至2026年4月24日。
《公告》明确,参保人可按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和档次、缴费比例缴纳2025年度自愿选定月份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参保人可前往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2025年度缴费申报核定,经核定后可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业务。逾期仍未缴纳的,将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