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打工牛马没义务给老板表演节目!”十年老员工因拒绝年会表演被炒鱿鱼?公司还理直气

“打工牛马没义务给老板表演节目!”十年老员工因拒绝年会表演被炒鱿鱼?公司还理直气壮说这是“严重违纪”!员工把公司告上法庭后,法院直接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年头年会表演都成打工人“必修课”了?不参加就得卷铺盖走人? 武汉王先生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了十年,本来以为能安稳等到退休,没想到春节前的一场年会,却成了他职业生涯的“转折点”。公司组织年会表演,要求员工们积极参与,王先生却因为个人原因拒绝了。他觉得参加年会表演并不是自己的本职工作,自己也没有这方面的才艺,何必勉强呢?再说彩排当天他还在岗完成了本职工作,并没有影响工作进度。 可公司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王先生拒绝参与年会表演,就是不服从公司安排,就是消极怠工。于是公司以王先生“拒绝参与年会表演彩排及缺席年会活动”为主要理由,向他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王先生懵了,自己好好工作怎么突然就被辞退了?他不服气,认为公司这是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于是决定将公司告上法庭。 王先生先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向他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欠发工资20万余元。公司对这个裁决结果不满意,又诉至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公司辩称王先生日常工作散漫,拒不参加集体活动,年会当天为正常工作日,公司要求全员参加排练,但王先生多次拒绝且未请假、未到岗,已构成旷工,依据公司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王先生则反驳称自己并非故意不参加活动,彩排当日仍在工作,正式年会前一日晚上还被公司移出了工作群,导致无法正常上班属于“被迫旷工”。他还强调参加年会并非劳动者的强制义务,公司强制排练与表演严重侵犯了他的劳动者权益。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将王先生拒绝参与排练及年会活动的行为认定属于严重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合理性,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判决公司向王先生支付包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在内的各项金额合计20万余元。 公司对这个判决结果还是不服,又提起了上诉。好在二审法院进行了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公司支付王先生包括赔偿金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 承办法官胡秋俊也介绍道,年会表演并非工作义务,公司以此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年会不等于工作,拒绝表演不代表违纪。对于大多数岗位而言,表演节目并非法定职责,也不属于劳动合同约定义务。年会本质是企业为增强凝聚力而组织的福利性、娱乐性活动,员工有权自愿选择是否参与。 公司规章制度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程序正义不可或缺。企业不能将非工作职责的年会表演强行规定为必须遵守的“铁律”,规章制度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签收。否则就只能自食恶果。 如果你也觉得这事有意思,或者对职场权益保护感兴趣的话,那就点赞转发、关注吧!让我们一起学习更多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