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近日发布监管警示决定,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合光能,证券代码:688599)及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吴群因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天合光能于2026年2月5日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曾与SpaceX在其火箭发射场的地面光伏电站有合作关系”。然而,经监管督促,公司于2月5日晚间披露的说明公告显示,公司实际仅在2010年至2018年期间累计向北美区域客户TeslaMotors及其前身SolarCity供应了规模为775MW的组件,此后未再开展业务合作。公告同时明确,截至目前,公司未与SpaceX开展任何合作,亦未签署任何框架性协议或正式协议,未有在手订单。
上交所指出,当前市场对中国光伏企业与SpaceX合作相关事项高度关注,公司发布相关信息尤其应当注意审慎、准确,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天合光能在互动平台的回复内容与实际情况明显背离,未能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也未充分提示风险。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8.1条等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吴群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第14.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吴群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要求天合光能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深入排查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并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