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一男子在KTV与朋友们聚会结束后,驾车回家途中发生车祸不幸身亡。交警调查发现,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64mg/100ml,且男子的驾驶证分数早已扣光,于是认定男子全责。可事后男子的家人却把一起喝酒的朋友,以及KTV都告上了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朋友和KTV应当赔偿9万元,但二审法院的判决亮了。 事发当天,平凉天气平稳,没有极端天气影响,这名男子闲来无事,便约了几位要好的朋友,一起去当地一家KTV聚会,放松心情、叙叙旧。 几人一见面就格外热闹,点了酒水和小吃,一边聊天一边喝酒,气氛十分融洽,不知不觉间,就喝了好几个小时,每个人都喝了不少酒,男子更是喝得满脸通红,说话都有些含糊不清,脚步也变得踉跄。 聚会一直持续到深夜,几人酒意渐浓,才决定散场。当时男子已经明显醉酒,走路都需要朋友搀扶,朋友们见状,也曾劝过他, 让他别开车回家,要么找代驾,要么打车,要么就在附近找个酒店暂住一晚,等第二天酒醒了再回去,可醉酒后的男子,情绪有些激动,也有些固执,根本听不进朋友们的劝阻,执意要自己驾车回家。 朋友们反复劝说,可男子始终不为所动,还执意挣脱朋友们的搀扶,独自走向自己的车辆,发动汽车后,不顾朋友们在身后的呼喊,径直驶离了KTV门口。 朋友们看着他驾车离去的背影,十分担心,却也无可奈何,只能默默祈祷他能平安到家,可这份祈祷,最终还是没能实现。 男子驾车离开KTV后,由于酒精上头,反应变得十分迟钝,注意力也无法集中,车速忽快忽慢,行驶轨迹十分不稳。 在行驶到一段郊区路段时,由于操作失误,车辆失去控制,径直撞上了路边的护栏,撞击力度极大,车辆瞬间变形,安全气囊全部弹出,男子被困在驾驶座上,当场失去了生命体征,一场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第二天一早,有路人发现了事故现场,连忙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交警和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医护人员对男子进行了紧急抢救,可最终还是无力回天,确认男子已经身亡。 随后,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同时提取了男子的血液样本,送往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排查是否存在酒驾、毒驾等情况。 检测结果出来后,所有人都十分震惊,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64mg/100ml,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就属于醉酒驾驶,男子的数值早已远超醉驾标准,属于严重醉驾。 除此之外,交警还查询了男子的驾驶证信息,发现他的驾驶证分数早已全部扣光,且未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驾驶证已处于失效状态,此次驾车属于无证驾驶。 悲痛之余,男子的家人认为,男子的离世,并非完全是他自己的责任,一起喝酒的朋友们没有尽到劝阻义务,KTV允许醉酒的男子驾车离开,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正是因为双方的疏忽,才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于是,男子的家人整理好相关材料,将一起喝酒的5名朋友,还有当时消费的KTV,一同告上了当地法院,要求双方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数十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5名同饮朋友和KTV共同承担次要责任,合计赔偿男子家人各项损失共计9万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同饮朋友和KTV都表示不服,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随后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男子家人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男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的行为具有完全的认知和控制能力,其醉酒后无证驾驶的行为,是导致悲剧发生的直接、唯一原因,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同饮朋友,二审法院认为,他们已经履行了合理的劝阻义务,男子不听劝阻执意驾车,并非朋友们的过错;对于KTV,其义务仅限于制止顾客在场所内醉酒闹事、违规消费,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全程看管顾客离开后的行为,男子驾车离开后的行为,与KTV无关。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了男子家人对同饮朋友和KTV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份判决也被网友称为“公正且清醒”的判决,引发了广泛关注。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