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总理默茨今天在欧洲工业峰会上发言说:“中国在短短几个月内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发电厂。在欧盟,一个项目光是获得批准就需要数年时间。因此,我建议在大多数审批流程中实施一项基本原则:任何在几周或几个月内未得到处理的项目将被视为自动获得批准。” 这场欧洲工业峰会,核心就是讨论如何提升欧盟工业竞争力,加快新能源项目落地,应对全球能源转型带来的各种挑战,欧盟各国的政府官员、工业界代表都齐聚于此。 默茨作为德国总理,他的发言极具分量,他没有回避欧盟的短板,反而主动点出了“审批效率低下”这个关键问题,而他特意提到的中国最大太阳能发电厂,就是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的塔拉滩光伏发电园区。 塔拉滩光伏发电园区之所以能被默茨特意提及,核心就是它的建设速度和高效推进能力。这座电站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光伏电站群,建设速度快得超出欧盟预期,而它的高效落地,离不开当地优化审批流程的努力。 海南州专门成立了新能源项目审批工作专班,推行联审联批、容缺承诺等服务模式,甚至实现了审批“不过夜”,把原本需要3个月的审批流程缩短到一周,正是这种高效审批,才支撑起电站几个月内建成并网的速度。 默茨拿中国作对比,本质上是为了反衬欧盟审批流程的繁琐和低效。欧盟虽然有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审批应该在两年内完成,但实际操作中,很多项目的审批周期被拉得很长,有的甚至要5年、10年,就连输电项目的审批平均都要5年,可再生能源并网审批最长能到9年。 现在欧洲等待电网接入审批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总装机规模已经超过1000吉瓦,大量项目因为审批延误,只能被迫停滞。 欧盟审批效率低,核心问题就是流程太冗余,涉及的环节太多。一个新能源项目要想获批,得经过环保评估、区域规划、公众听证、电网接入等一系列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被拖延,整个审批进度都会被拖累。 再加上欧盟由27个主权国家组成,每个国家的法律、利益诉求都不一样,跨境项目的审批还要协调各国部门,沟通成本极高,再加上欧盟对环保、社区权利等方面的标准过于严格,一点点细节不合规,就无法通过审批。 默茨提出的“自动批准”建议,并不是盲目追求速度,而是针对审批中的“拖延问题”找的解决方案。 他的想法很直接,给每个审批项目设定明确的时间限制,不管是几周还是几个月,只要在规定时间内,相关部门没有给出明确的批准或驳回意见,就视为项目自动获批,用这种方式倒逼相关部门提高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拖延和内耗。 默茨之所以在峰会上重点提这件事,背后是德国和欧盟的现实压力。这些年,欧盟的经济增速一直比较缓慢,过去20年间,年均增速只有1%,远低于中国和美国,过度监管和低效审批,已经成了制约欧盟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也让欧盟对外资的吸引力越来越弱。 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各国都在加快新能源布局,欧盟如果再不提升审批效率,只会被越拉越远,影响自身的工业竞争力和能源安全。 其实在默茨发言之前,德国、法国、意大利等19个欧盟国家的领导人,就已经联合致信欧盟,要求审查现有条例,砍掉冗余条款,加快各类项目的审批速度,为中小企业减负。默茨这次在峰会上再次提出相关建议,就是希望能推动欧盟层面的改革,打破官僚壁垒,提升行政效能,让欧盟能在全球竞争中站稳脚跟。 不过默茨的这个建议,在欧盟内部并没有达成共识,分歧依然存在。一部分官员认可改革的方向,觉得提升审批效率是欧盟当前最迫切的需求,但也有不少人提出反对,尤其是环保组织和一些成员国,担心简化审批、实施“自动批准”,会弱化环保、劳工等方面的标准,进而带来环保隐患和社会问题,所以改革推进,还需要在效率和监管之间找到平衡。 默茨拿中国的项目速度作对比,并不是要盲目照搬中国的模式,而是认可中国在项目落地、审批推进上的效率,希望能从中国的经验中汲取灵感,为欧盟的改革寻找可行的方案。 他也强调,欧洲不能走向保护主义,封闭只会让自己的竞争力越来越弱,只有通过改革提升效率、推动开放合作,才能让欧洲经济重新焕发活力。 目前,欧盟还没有对默茨的建议作出明确回应,审批改革到底能推进到什么程度,如何平衡效率与监管,还是未知数。但可以肯定的是,欧盟当前的审批效率,已经无法适应全球发展的节奏,改革势在必行,默茨的建议,也为这场改革提供了一个具体的方向。 那么大家觉得,默茨提出的“自动批准”建议,能在欧盟顺利推行吗?欧盟想要提升审批效率,除了这种方式,还能采取哪些切实可行的措施?不妨说说自己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