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底,陕西郭某拿到二审判决。丈夫因重婚获刑6个月,法院判第三者返还4万余元赠与款。她赢了,但她说:“这只是冰山一角。” 据她掌握的信息,丈夫从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转移资产可能达百万元。她已申请调查令,还将向最高法申诉,追究第三者的重婚罪责任。 最难熬的时候,她一夜间白了头。 推动立法的念头,是在诉讼路上长出来的。现行法律框架下,第三者返还财产以“夫妻共同财产被擅自处分”为依据,金额往往只是流水上的零头。重婚罪入刑门槛高,证据链难闭环,情感背叛的经济代价几乎为零。 “破坏别人家庭必须付出代价。”郭某反复说这句话。不是为了那4万块,是为了让后来的人不必再吃一遍她吃过的苦。 她清楚,一个案子改不了法律。但十个、一百个、一千个案子,总会留下痕迹。 目前,关于“第三者破坏婚姻”的民事责任认定,仍处立法空白。人格权侵害禁令能否延伸至此、重婚罪举证责任能否优化,都在等待一个推动力。 个体的伤痛能不能变成制度的一小步,没有人能承诺。但她还在走,每一级法院都走了一遍,接下来还要继续往上走。 有人问她:为一个已经离婚的男人搭上几年,值吗? 她没回答值不值。只说:不过了这一关,这一辈子我都过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