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狂必有祸!”青海西宁,男子陪母亲去做核酸,因扫码异常,被带到派出所,见母亲被民警责骂,便让母亲不要说了,没想到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举动,却让对方心生不满,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强行将男子拖到女厕所殴打,后另一辅警也进去对男子进行踢踹。事发后,3人因故意伤害罪获刑,可其中一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结果让他追悔莫及。 2026年1月12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空气仿佛凝固了。随着法槌落下,一份历时1232天的“正义账单”终于在这一天完成了最终结算。 被告席上的张某或许直到这一刻才真正意识到,权力的傲慢是有价码的,而且昂贵到无法用金钱赎买。二审裁定书上的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意味着,这位曾经身穿制服的执法者,必须去面对那八个月实打实的铁窗生涯。而这一切的起点,竟然只是因为一句普普通通的“妈,别说了”。 2022年8月29日清晨,西宁一基层警务站,孙先生陪刚痊愈的母亲去做健康登记,因扫码异常被依规带到站点核实。老太太急于解释,却遭到民警张某责骂。 孙先生怕场面僵持,轻声劝母亲不要再多说。这本是正常劝解,却让张某觉得权威受冒犯,情绪失控,短短一分钟内,平静的现场突发意外冲突。 接下来的场景,充满了黑色幽默般的荒诞与残忍。 张某未在规定询问场所处理相关事宜,而是与一名辅助工作人员一起,将孙先生强行带至派出所一楼的女卫生间内。 为什么是女卫生间?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空间选择。它既避开了常规区域的监控视线,又对身为男性的受害者构成了心理上的双重羞辱。 在这个幽暗狭窄的空间里,拳脚代替了法律。张某先与一名执勤人员发生肢体冲突,随后另一名执勤人员也加入,对已经倒地的孙某有踢踹动作。 这种默契的“协同作战”,最终在三年后的判决书中被定性为“共同犯罪”。 暴力带来的伤害真实可感:此次冲突中,孙先生右侧肩胛骨部位受伤,经相关鉴定,已构成轻伤二级。头面部多处挫伤。尽管肋骨骨折后来被鉴定为陈旧伤排除在外,但那根断裂的肩胛骨,实实在在地记录了执法者越界的力度。 随之而来的是漫长的拉锯。这是一场关于尊严与自由的博弈。 涉案的三名民辅警显然不想坐牢。案件发生后至一审开庭前,相关方已主动筹集十万元款项交付给孙先生,希望以此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化解双方矛盾。 2025年案件一审审理过程中,在法院主持的调解环节里,三名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再次共同筹集并支付款项共计188966元,相关款项已按调解约定完成交付,相关事实均有相应记录予以佐证。前前后后赔了近29万元。 在很多类似的案件逻辑里,巨额赔偿往往能换来受害者的谅解书,进而换取缓刑甚至免于起诉。但孙先生收了钱,却没打算出卖正义的底线——他坚持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招,打碎了被告人“花钱消灾”的幻想。 2025年11月12日,一审宣判的那一幕极具戏剧性。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因相关违法行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决生效后即刻执行。当法警的手铐在那一刻冰冷地扣上张某的手腕时,他不再是那个在派出所里不可一世的霸主,而是一个名为“罪犯”的普通人。 另外两名辅警因为是从犯,拿到了八个月刑期、缓刑一年的判决,算是勉强躲过了牢狱之灾。 张某不服,他选择了上诉。而他在二审期间的辩词,恰恰暴露了他骨子里的那份傲慢并未消散。 他指责孙先生“利用网络舆情干预司法”,似乎公众的关注才是他获罪的原因,而不是他挥出的拳头。他质疑法医鉴定有瑕疵,试图把所有伤情都归结为“陈旧伤”。他甚至声称自己“无主观故意”。 这种逻辑,简直是对法律常识的公然挑衅。把人拖进女厕所群殴,难道是为了给对方醒酒吗? 西宁中院作出的终审裁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驳回相关上诉理由,有力澄清了不实辩解. 法院在裁定中特别厘清了一个关键点:孙先生虽然因为扫码异常配合度不够有一定过错,但他没有辱骂,没有过激言语,因此“不具有重大过错”。 这句话的分量极重。它划定了一条红线:公民的小瑕疵,绝不是执法者施暴的通行证。 从2024年6月三人接到电话归案,到2026年1月终审落槌,这起案件画上了句号。 那个在女厕所里挥舞拳头的张某,将在高墙内度过接下来的日子。近29万元的赔偿金没了,公职丢了,自由也没了。 这或许是近年来最昂贵的一堂法治课。它用一种近乎惨烈的方式提醒所有手握权力的人:脱下那身制服,大家都是肉体凡胎,谁也不比谁高贵。当那句“妈,别说了”都能成为暴力的借口时,法律就会成为那个最终的“插话者”。 参考信息:大风追踪|“母亲派出所遭民警责骂,男子插话后被拖进女厕群殴”,终审维持原判,涉案民辅警刑罚不变2026-02-12 11:21·大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