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退伍老人只想瞒着孩子悄悄看病,凌晨突发不适向旅馆前台求助,却被冷冷一句“不会打”挡回房间,几小时后孤独离世——这一夜,他不是败在病痛,而是倒在冷漠面前。 1月23日凌晨,陕西西安一间便宜的公寓式旅馆内,67岁的山西老人霍师傅在床上停止了心跳。他的去世,没有家属陪伴,也不是在医院抢救设备前,而是在一间每天40元的普通旅馆房间,孤独地撑不过最后几个小时。 这次来西安看病,老人谁也没告诉。他来自山西,早年当过兵,性格倔强,一生最怕的就是“拖累”这个词。儿子工作忙,他不忍打扰;女儿虽在西安安了家,他也不想“突然上门”破坏孩子的生活节奏。 于是他一声不吭,独自坐车来到西安。因为医院床位暂时紧张,他没吭声,找了家最近最便宜的旅馆,每天只要40块钱。他想等医院通知有空床就直接住进去,也许调理几天身体就能回家,不声不响地解决一场危机。 可事情没那么简单。1月23日凌晨3点多,霍师傅突感身体不适,胸口疼痛、头晕乏力。他挣扎着穿衣起身,慢慢摸索到旅馆前台,希望工作人员帮他拨打一下120。他的语气平静但虚弱,眼神里满是求助。 但前台人员只是抬头看了他一眼,回了句:“我不会打。”没有询问病情、没有尝试帮忙,甚至没有提醒他可就近求医。相反,还让他“自己联系家人”。 老人低下头,没有再说话。他用的是老年按键机,刚换的新手机几乎不会操作,尤其在突发身体问题时,根本无力展开复杂操作。他也不愿惊扰孩子,更不知如何是好。 他一步步缓慢挪回自己的房间。他以为,天快亮了,再熬一会儿就好。可现实没有给他半点余地。凌晨5点47分,霍师傅在房间内病发去世。 直到早上8点,前台交接班提到有老人凌晨来过,说自己不舒服。工作人员前往老人房间查看,才发现他早已没了呼吸——心跳停止、瞳孔放大,现场再无生机。 酒店这才拨打电话通知家属。家人闻讯后匆忙赶来。看到老人最后孤身等待、没有抢救、也无人回应的监控画面,他们悲痛欲绝,愤怒难抑。他们质问酒店——凌晨明确说身体不舒服,也表示需要帮助,是不是就一个电话的距离,就能救下父亲? 酒店工作人员则回应模糊不清,一会说“老人只询问了位置”,一会说“不知严重程度”,始终回避“是否尽力协助”这个关键问题。 从法律层面分析,《民法典》第1198条明确指出,宾馆等经营场所经营者,对场所内人员负有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尤其在住客明确表达身体不适、请求代为拨打急救电话的情况下,前台人员不仅未提供协助,甚至没有采取任何跟进行为,构成了对基本保障义务的失职。 《民法典》第1165条同样规定,若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责任。当前台面对明显的求助行为漠然置之,这种“看到了却不管”的懈怠,属于具有过错的不作为。尤其考虑到老人为住客身份,而前台为酒店代表机构,其失职行为直接影响到整个经营单位的责任承担。 在人流密集的场所,对于明显健康异常甚至求助的个体,如果经营者对此无视或冷处理,法律上可能构成“因未尽义务导致不可逆后果”,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从已有信息看,老人从求助到去世之间长达2小时,中间前台人员既未拨打120,也未进房查看病情,无任何实际举动阻止悲剧发生。 换个角度看,这并不是一起突发事故,而是一场可以规避的死亡。而将它变得无法逆转的,不是病情发展之快,而是眼前那句“不会打”的推托。 在司法裁量空间内,此案若提起诉讼,酒店方面可能面临履责不当导致住客死亡的侵权责任。不仅仅是赔偿数字的问题,更是是否履行最基本人文反应与机构反应力的根本考察。 很多人可能不理解,拨打120难吗?这件事,其实不需要任何医疗知识。一个电话,一次陪同,一句确认,都可能挽回一个人的生命。而当人关闭了责任意识,这些动作就成了“别人家的事”。 老人只是不想麻烦孩子,可他在陌生城市唯一感到不适的时候,敲不开求助之门。比疾病更伤人的,是本该伸出的手没有伸出来,是一个人明明开口了,依旧等不到回应。 背后涉及的不只是老人的命运,还有整个社会对此类事件应有的反省角度:面对突发健康困境,我是否有责任?机构是否准备好回应?在信息、技术、时间都不缺乏的当下,“冷漠”是否最该被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