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女子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平时父母就找她薅羊毛,工资上交然后贴补给哥哥。即便女子结婚了,父母也打电话要钱,让她无条件帮助哥哥,支付购房首付,还给侄子缴纳3年学费。年底了,父母又打电话过来,让她购买冰箱、大彩电,但是又不肯让女子在除夕夜留宿。女子陷入焦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段关系了。 三湘都市报报道了这则新闻。 当时女子就要照办了,幸亏朋友一句话点醒了她。 随着春节的脚步逐渐靠近,本来应该是满心欢喜、阖家团圆的日子,但是对于陈女士来说,她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 因为她的父母,刚刚打电话过来,让她给娘家购买大冰箱、大彩电。 想起她这个总是来榨干她的父母,陈女士就很忧愁。从小的时候开始,父母就重男轻女,眼里只有他们的儿子。 从小时候开始,只要家里有吃的、喝的、穿的、用的,都是先让哥哥享用,回头才考虑到陈女士这个做女儿的。 本来以为,长大了,嫁人了,陈女士可以脱离这个不公平的家,谁知道,娘家的手,一直就伸到了她的夫家。 在 陈女士结婚之后,本来丈夫给的彩礼钱,全都被父母交到了哥哥的手里。现在,哥哥说要结婚要买房,又开始找陈女士了。 想起哥哥要买房的时候,陈女士的父母就打电话过来哭诉:“哎呀,你的哥哥没有出息,你就帮一下忙吧,家里实在是太困难了!” 抵挡不住父母的攻势,无奈,陈女士拿出了自己的积蓄,帮助哥哥支付了首付。 后来哥哥成家生了小孩,这下好了,又开始纠缠陈女士,让她帮忙支付侄子的学费。 就这样,软弱、善良的陈女士,又给侄子支付了3年的学费。 父母每次都这样,说自己年纪大了,没用了,哥哥嫂子还需要偿还房贷,压力很大,所以一定要让妹妹伸出援手。 在他们看来,女儿是他们生的,只管生,不管养,而且还往差里对待。最后女儿工作了,有钱了,就成为他们付钱的工具了。 可看到了这一次,父母又打电话了,说家里要添置大冰箱、大彩电,也要 这个出阁的女儿来承担。 陈女士很无奈,就找朋友诉诉苦,将内心 的苦水倒出来。毕竟,这么多年的委屈,实在是太憋屈了。 朋友听完之后,拍了拍陈女士的肩膀说:你还是先把自己顾好吧,你也有你自己的家。 说完这句话,陈女士才算清醒,她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压力还很大,怎么能去帮扶人家呢,而且他们早就不拿自己当做女儿了。 况且,每年就算是除夕夜回去,父母都不肯她过夜,这把她当做女儿吗? 要钱的时候哭哭啼啼,等到女儿需要爱的时候,却如此心狠,这一点,实在是令陈女士寒心。 为了缓解自己的焦虑,陈女士还去找了心理医生求救,希望可以尽快让自己走出这份委屈。 本案释法: 陈女士结婚之后,还拿钱给哥哥付房款首付、甚至还给侄子交学费,她的这些钱,丈夫有权追回吗? 根据《民典法》第1062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不是婚后生活的日常开销,如其他的大额支出,房款首付、承担他人子女学费等,原则上需要经过夫妻双方协商一致。 陈女士的这些钱款,如果没有经过丈夫的同意,擅自挪用夫妻共同财物,贴补给娘家人,很有可能就构成“擅自处分”,属于有争议的处分行为。 然而丈夫却无法直接找亲戚索要追偿,之后如果两个人闹离婚,丈夫则可以主张多分的离婚财产。 所以,这位陈女士还是得要清醒一点,闹到最后,自己还是没法均衡分走财产,所以说,该赔偿的还是要赔偿。但是离婚之后,娘家肯定甩脸不认人了,谁还认得你这位好心的女儿呢! 都活到41岁了,还是后不明白,自己一直被娘家拿捏,让丈夫怎么想。付出的每一分钱,现在都有丈夫的一份,这个陈女士脑子也真的太简单了。 而且父母对于陈女士的态度,出嫁了,娘家的床都不给睡,这样的女儿都不如外人,所以趁机跟娘家人保持距离,要跟他们的无理索取说“不”。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不妨评论区留言,一起来讨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