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4岁男子为了寻找女友,跑到其小区,从18楼顶楼天台,捡条尼龙绳绑身上从楼顶“空降”,谁知绳子断了,瞬间坠落,人当时就没了,男子父母悲痛欲绝,事后,告上法院,索赔54万,理由是物业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法院判决让人痛快。 可陈某却偏偏不走寻常路,他的大脑像是在那一刻“短路”了一样,直接略过了所有正常的社交方式,径直走进小区,按下了电梯的18楼按钮。 电梯平稳抵达顶楼后,他没有丝毫犹豫,直接走向了天台,全程动作行云流水,却处处透着诡异,他此行的目的,从来都不是欣赏顶楼的风景,而是盯上了天台之上,那一排排业主们用来晒被子、晾衣服的尼龙绳。 那些尼龙绳,就是最普通的晾衣绳,原本的使命就是在阳光下挂几件衣服、晒几床被子,没有任何安全认证,更没有人会想到,有人会用它来承载一个成年男性的体重。 可陈某却毫不在意,随手从上面解下一根,一头匆匆系在天台的管道上,另一头紧紧勒在自己的腰间,简单固定后,就当成了“救生索”,准备靠着这根脆弱的绳子,从18楼天台“空降”下去,直接敲女友的窗户。 其实天台边缘有一道高度在1.25米到1.26米之间的防护墙,这个高度,完全符合国家防跌落的相关标准,足以拦住一个意外失足的孩子,就算是成年人不小心踉跄一下,也能起到防护作用。 可这道防护墙终究挡不住一个铁了心要翻越的人,陈某轻易就翻了过去,双手抓着管道,身体靠着那根尼龙绳,试图一点点往下挪动,上演一场现实版的“空降兵”。 悲剧,就在他挪动的瞬间,毫无预兆地发生了脆弱的尼龙纤维,根本承受不住一个成年男性的体重,再加上重力加速度的撕扯,绳子瞬间崩断,没有任何缓冲,陈某从18层的高空直坠而下,重重砸在楼下冰冷的水泥地上。现场十分惨烈,陈某当场就没了生命迹象,经检查,他受了严重的开放性颅脑损伤,心跳呼吸骤停,没有任何抢救的可能。 随后陈某的父母接到消息,匆匆赶到现场,看到儿子冰冷的尸体,夫妻俩悲痛欲绝,哭得当场昏厥过去,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让人看了心生同情,可谁也没想到在痛失爱子之后,陈某的父母竟然做出了一个让人意外的决定,将小区物业告上了法庭,向物业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4万余元,他们给出的理由,是物业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 他们的想法很简单也很偏执,如果小区天台的门锁上了,他们的儿子就上不去天台,自然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如果物业管理到位,及时制止这种危险行为,或者消除安全隐患,悲剧也能避免。 基于这样的逻辑,他们认为物业应该承担30%的责任,赔偿他们相应的损失,这其实也是很多同类案件中,家属的惯性思维,只要人在你的地盘出了事,你就必须掏钱,哪怕只是出于所谓的“人道主义”。 可这一次小区物业并没有选择“花钱消灾”,而是拿出了充分的证据,坚定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物业表示,天台通道属于消防逃生的生命通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锁闭出口,所以天台的门不能上锁,一旦上锁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就会危及全楼居民的生命安全,这是法律的强制要求。 除此之外物业还拿出证据证明,天台的防护墙高度完全符合国家防跌落标准,足以起到防护作用,那根惹祸的尼龙绳,是业主自行放置的生活用品,并不是小区原生的安全隐患,而且天台的显眼位置,早就张贴了黄色的“禁止攀爬,危险”警示标识,提醒居民注意安全。物业已经做了所有法律要求、自己能做的事情,尽到了应尽的安全注意义务,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最终法院做出了判决,这个判决让很多人都觉得痛快又解气,驳回陈某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小区物业无责,这个“零赔偿”的判决,看似冰冷,实则守住了规则的底线,也斩断了“谁弱谁有理”“死者为大就必须赔钱”的索赔惯性,给所有成年人都敲了一记警钟。 我们同情生命的逝去,也理解陈某父母失去儿子的痛苦,但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能为个人的疯狂和无知买单,在这个世界上有些错误,有些代价,终究只能由自己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