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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法律明白人”融入乌江生态环境保护,德江这样做

转自:中国环境网

贵州省德江县坚持以生态文明引领高质量发展,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一幅“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的山水园林城市画卷正徐徐展开。

“被告人徐某某为猎捕野生动物食用,在县内某山林中以安设猎夹的方式,于禁猎期内捕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毛冠鹿。其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还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应当依法追究其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在德江县长堡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一场生动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警示课堂”正在进行。

家住潮砥镇营盘村的老孙听完庭审后感慨:“我们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不懂法,经常有人为了赚点小钱、上山安夹子抓野生动物,看了今天的庭审,听了法官、检察官的宣讲,才知道有禁猎期、禁猎区这个事情。大家以后可不敢乱来了,我回去还要告诉其他人。”

近年来,德江县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普法、司法,建立乌江流域中游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教育基地,推动“法律明白人”融入乌江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绿色之城建设硕果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