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19,证券简称:金陵药业)近日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医院”)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需补缴2022年至2024年期间的税款及滞纳金共计841.15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已全部缴纳,且本次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公告指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此次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因此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该笔补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具体对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金陵药业表示,本次子公司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