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老人值夜班18小时, 打了个16分钟盹, 公司说开除就开除, 法院最后判赔2.6万。 这事发生在清远清城区,老人成某干保安三年,每天从早到晚连轴转,夜里也得一个人守着。 凌晨三点半,他闭眼歇了会儿,十六分钟。 公司直接发了解除通知,理由是“严重违纪”。 法院没认这个说法。 查了排班表、工资条、考勤记录,发现他平均一天干满十八小时,远超法定八小时;月薪看着两千一,可算上加班费,时薪连最低工资标准都不到。 还查出公司没给他做任何健康检查,也没安排轮休,更没告诉过他“年纪大了怎么防疲劳”。 规章制度写得再严,也得合法律、讲常识,不能把人累倒了再怪他撑不住。 赔的钱分四块:违法解雇的双倍补偿、没休的年假工资、三年高温津贴、还有所有节假日加班费。 一笔一笔算出来,26291.93元,不是打赏,是该给的。 老人没上诉,公司也没上诉,判决书下来那天,他领完钱就回老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