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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上海打工期间,和一女子恋爱同居,男子返回四川老家时,让女子跟自己回老家生活

男子在上海打工期间,和一女子恋爱同居,男子返回四川老家时,让女子跟自己回老家生活,可女子不愿意,两人分手。万万没想到,12年后,女子突然将男子告上法庭,说自己曾给男子生下一个女儿,让男子支付女儿的抚养费,法院判了。 十二年前,黄维俊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为了讨生活,背井离乡从四川来到上海打拼。流水线的苦、出租屋的冷,让独自漂泊的他格外渴望温暖。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一名女子,两人情投意合,很快就走到了一起,没领证、没办酒,直接搬进了出租屋,过上了同居生活。 那段日子,没有柴米油盐的过多争吵,没有世俗眼光的束缚,两人互相陪伴、彼此照应,靠着打工的微薄收入,在偌大的上海勉强立足,平淡却也有几分烟火气。可这份温暖,没能抵得过思乡的牵挂,也没能扛住对未来的分歧。 打拼几年后,黄维俊厌倦了上海的漂泊,越来越想念老家的亲人,便下定决心,返回四川射洪老家安定下来。他兴冲冲地跟同居女友商量,盼着她能跟自己一起回去,相守相伴,好好过日子。可女子却一口拒绝,她习惯了上海的生活,不愿奔赴一个陌生的小城,更不想过早被家庭捆绑。 两人为此吵了一次又一次,话越说越僵,隔阂也越来越深。既然谈不拢,那就好聚好散。黄维俊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独自踏上了回四川的火车,删掉了女子所有的联系方式,也封存了那段同居时光,从此,两人彻底断了联系,再无音讯。 十二年间,黄维俊在老家踏实打拼,从一无所有慢慢站稳脚跟,组建了自己的新家庭,娶了妻子,有了孩子,还在浙江杭州买了房,日子过得平淡而安稳。他早已褪去了当年的青涩,把上海的那段过往,当成了人生中一段无关紧要的插曲,从未向身边任何人提及,连妻子都一无所知。 可他万万没想到,十二年後的一天,法院的传票突然送到了他手上,像一颗炸雷,瞬间击碎了他平静的生活。传票上的原告,正是十二年前跟他分手的女子,而诉讼请求,更是让他目瞪口呆 — 女子要求他支付一个十二岁女孩的抚养费,还说,那个女孩,是他的亲生女儿。 黄维俊彻底懵了,大脑一片空白。他反复回想,十二年前同居的日子里,女子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怀孕,他也从未发现任何蛛丝马迹,怎么会突然多出一个十二岁的女儿?他第一反应就是不信,觉得女子是在讹钱,是想借着孩子,骗取他的钱财。 愤怒之下,黄维俊明确拒绝了女子的要求,也不愿意配合法院的调查。可他没料到,女子早已做好了万全准备,直接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很快,黄维俊名下位于杭州的那套房产,就被依法查封。 一时间,黄维俊陷入了两难境地。一边是自己相守多年的妻子、年幼的孩子,还有安稳的家庭;一边是突如其来的 “女儿”,还有女子的起诉。他不敢告诉妻子真相,怕家庭破裂;可又无法逃避这场官司,怕房产被拍卖,怕自己背上 “不负责任” 的骂名。 无奈之下,黄维俊只能硬着头皮应诉,同时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做亲子鉴定,他要亲眼确认,那个十二岁的女孩,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孩子。 几天后,亲子鉴定报告出来了,冰冷的文字,给了黄维俊最沉重的一击 — 他与那个十二岁的女孩,确实存在亲生父女关系。 他想不通,女子当年为什么不告诉他怀孕的消息?为什么要独自生下孩子,独自抚养十二年,直到现在才突然找上门来?还是说,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告诉他,只是把他当成了一个 “备用提款机”,等到自己无力抚养,才想起向他索要抚养费? 女子面对黄维俊的质问,没有过多辩解,只是红着眼眶说,当年分手时,她已经怀孕,可看着黄维俊执意要回老家,看着两人无法走到一起,她就下定决心,独自生下孩子,独自抚养。这十二年来,她吃了太多苦,如今孩子慢慢长大,开销越来越大,她实在无力支撑,才不得不向黄维俊求助,索要抚养费。 一时间,双方各有各的委屈,各有各的难处。 法院审理此案时,也充分考虑了案件的特殊性:黄维俊十二年来对女儿不知情,并非故意逃避责任;女子独自抚养孩子十二年,确实不易;再加上黄维俊现有的经济条件、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孩子的实际需求,最终做出了公平公正的判决。 法院驳回了女子要求黄维俊一次性补齐十二年抚养费的诉求,酌情判定,黄维俊一次性支付女孩十二年来的抚养费和医疗费,共计 11.5 万元,此后每个月,按时支付 1500 元抚养费,直到女孩年满十八周岁。同时,法院也明确,黄维俊享有对女儿的探视权,女子不得无故阻挠。 判决下来后,黄维俊终究还是接受了这个结果,也向妻子坦白了所有事情。万幸的是,妻子虽然伤心、不解,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原谅,陪着他一起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波。黄维俊说,他知道,孩子是无辜的,不管当年发生了什么,他都是孩子的父亲,履行抚养义务,是他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