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2月7日在台北说出一句大实话:人生如果能重来,他绝对不会再从政。 年轻时的陈水扁,确实靠律师吃上了稳定又体面的饭。台大法律毕业,1974年拿到律师证,在高雄开业,民刑事案件都接,凭着伶俐口才和强势风格,很快混成“金牌律师”。 那个年代,资深律师一年赚两三百万新台币不稀奇,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不用承担高压舆论,也不用扛着全岛的政治责任,按理说,这样的日子足够安稳。 可在他眼里,律师这条路始终只是赚钱的好工具,而不是终点。后来他借“美丽岛事件”辩护律师的身份打出名号,把这段经历当成把自己送进政坛的踏板。 明明在辩护团里表现并不算耀眼,却通过包装,硬是把标签贴成“人权斗士”,一路走激进路线,踩着民粹和“本土”情绪往上爬,眼里盯着的始终是更大的权力和更高的利益。 真正掌权之后,他把这套功利逻辑进一步放到极致。八年任内,他并没有放下律师时代那种“以利益为中心”的算计,而是把手里的公权力变成扩大收益的工具。最典型的,就是把公务机要费玩成了自家提款机。 2003年至2005年,1.44亿新台币机要费里,将近1亿去向不明,虚报支出、伪造发票成了常态。检方最后翻出七百多笔假账,仅2005年一年,就有三千多万报销没有合格凭证,吴淑珍一人诈领的金额就超过一千四百万。 机要费只是冰山一角。二次金改期间,他打着改革旗号,为银行并购搭桥牵线,元大并复华、国泰并世华等案子背后,全是几亿新台币起跳的好处费。所谓“海角七亿”,不是民间编故事,而是实际查到的海外赃款。 他和家人把钱转进瑞士账户,最后被当地法院冻结,部分赃款已经陆续返还台湾,仅其中一案就追回大约2亿新台币,还有数亿仍在追讨。 这些案子连在一起,构成了一个以陈水扁为核心、家族和亲信齐上阵的贪腐网络。卸任之后,检方成立特别侦查组把他列为被告,他成为台湾第一个因贪污受审的卸任地区领导人。一审曾被判无期徒刑,罚金2亿,终身褫夺公权,二审改判20年徒刑,罚金不变。 妻子吴淑珍被判14年,罚金3亿,儿子、儿媳因洗钱获刑,女儿、女婿因作伪证被判刑,办公室主任、秘书长等核心幕僚也纷纷锒铛入狱,整个家族和班底几乎集体卷入。 按理说,走到这一步,是该静下心来反省的时候了。可2015年,他以病情恶化为由申请保外就医获准,此后却频频被拍到出席活动、接受访问,身体状态远不如想象中脆弱。柯文哲一句“刚开始是装病,后来才真的病了”,点破其中的做戏成分。 保外就医照规定不计入刑期,不能参与政治活动,他却创下保外延长期数纪录,又帮儿子站台拜票,又以“勇哥”身份开电子报、在网络发表政治评论,还试图开政论节目、出席演讲,谈的偏偏就是自己“从政的影响”。嘴上说着不再从政,脚步却一直踩在政治舞台边缘。 如果真心觉得从政是错误选择,一个人最基本的表现,应该是远离曾经的权力场,把剩下的人生过得简单一点。但是陈水扁的“后悔”,只出现在言语里。他回看律所岁月时,强调律师也能赚大钱,强调当年如果不进政坛,至少不会坐到被告席上。 这种总结,处处透着算账思维:当律师一年赚两三百万,从政却能一次收几亿,只要不被抓,当然是后者划算;如今案发、判刑、家人受牵连,贪来的钱又被追缴,才开始对那份“安稳工作”念念不忘。 换句话说,他懊恼的不是自己曾经贪腐、曾经伤害了社会公义,而是懊恼没有在“风险”和“收益”之间算好这笔账。要是今天还坐在台上,手里握着权力,还能一边喊着口号一边捞钱,他绝不会嫌从政“太傻”,更不会在公开场合感慨“早知道就做律师”。 从早年把法律当成发财工具,到后来把政治当成捞钱通道,再到如今把“回去做律师”当成洗白自己的台词,陈水扁始终没有跳出一个投机者的思路。 他口中的后悔,既不是对贪污事实的忏悔,也不是对台湾社会的歉疚,只是一个输家对失败赌局的抱怨。 路是自己选的,贪念也是自己养出来的。今天的官司、骂名和处境,恰恰是他当年每一次“精明选择”累积出的结果。对这样一种“后悔”,与其说是心软,不如说是看清:他从没变过,只是再也没有那个让他继续投机的舞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