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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发布2026年新春惠民消费补贴活动公告

新春将至,消费焕新!为进一步提振消费活力,更好满足市民新春购物需求,锦州市政府依托“乐购锦州”系列促消费活动,以“乐购锦州・购在新春”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推出家电、3C产品、成品油零售、服装鞋帽、超市商品等多领域政府消费补贴活动,持续优化商品供给品质,有效释放内需潜力,助力经济平稳增长。活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2月12日-2026年3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锦州市的个人消费者均可。

三、资金规模

由政府出资,补贴资金239万元。资金有限,先到先得,用尽即止。

四、补贴类别

支持家电消费(不与国补重叠使用)和3C产品(不与国补重叠使用)消费补贴97万元、服装鞋帽消费补贴40万元、成品油零售消费补贴80万元、超市商品消费补贴22万元。

五、活动入口

登录“云闪付”APP,进入“政府促消费”活动,点击“政府消费券—惠民消费券”领取。

六、补贴规则

(一)家电、3C产品(手机、智能手表(手环)、平板)消费券

1.发放规模:97万元。

2.单券面值:100元、200元、400元。

3.补贴标准:消费者在活动参与市场主体购买家电、3C产品(手机、智能手表(手环)、平板),单品消费金额满500元(含)立减100元、满1000元(含)立减200元、满3000元(含)立减400元,每笔单品消费最多立减400元。

4.发放与领取:本次消费券活动采用“云闪付”APP线上领券、线下核销的方式发放。用户可通过“云闪付”进入“政府促消费”活动,点击“政府消费券—惠民消费券”领取。消费者领取成功后可通过“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查看。活动期间,每天上午9:00开始发券,活动期间单用户最多可使用2张消费券(单用户单日限领取2张,活动期间不限制领取次数,限制核销2次),名额有限,领完即止。消费券当日有效,未使用当日24时自动收回。

5.使用要求: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活动页面领取相应消费券,用于购买家电、3C产品结算时直接核销立减,可以与商家优惠活动叠加使用,不可与国补重叠使用。

(二)服装鞋帽消费券

1.发放规模:40万元。

2.单券面值:100元、200元、400元。

3.补贴标准:消费者在活动参与市场主体购买服装鞋帽,单品消费金额满500元(含)立减100元、满1000元(含)立减200元、满3000元(含)立减400元,每笔单品消费最多立减400元。

4.发放与领取:本次消费券活动采用“云闪付”APP线上领券、线下核销的方式发放。用户可通过“云闪付”进入“政府促消费”活动,点击“政府消费券—惠民消费券”领取。消费者领取成功后可通过“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查看。活动期间,每天上午9:00开始发券,活动期间单用户最多可使用2张消费券(单用户单日限领取2张,活动期间不限制领取次数,限制核销2次),名额有限,领完即止。消费券当日有效,未使用当日24时自动收回。

5.使用要求: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活动页面领取相应消费券,用于购买服装鞋帽结算时直接核销立减,可以与商家优惠活动叠加使用。

(三)成品油零售消费券

1.发放规模:80万元。

2.单券面值:50元。

3.补贴标准:消费者在活动参与市场主体加油时,单笔消费金额满200元(含)立减50元。

4.发放与领取:本次消费券活动采用“云闪付”APP线上领券、线下核销的方式发放。用户可通过“云闪付”进入“政府促消费”活动,点击“政府消费券—惠民消费券”领取。消费者领取成功后可通过“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查看。活动期间,每天上午9:00开始发券,活动期间每个注册用户仅可使用加油消费券1张(活动期间不限制领取次数,限制核销1次。),名额有限,领完即止。消费券当日有效,未使用当日24时自动收回。

5.使用要求: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活动页面领取相应消费券,在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消费结算时直接核销立减。

(四)超市商品消费券

1.发放规模:22万元

2.单券面值:40元。

3.补贴标准:消费者在活动参与市场主体消费时,单笔消费200元(含)立减40元。

4.发放与领取:本次消费券活动采用“云闪付”APP线上领券、线下核销的方式发放。用户可通过“云闪付”进入“政府促消费”活动,点击“政府消费券—惠民消费券”领取。消费者领取成功后可通过“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查看。活动期间,每天上午9:00开始发券,活动期间每个注册用户仅可使用超市消费券1张(活动期间不限制领取次数,限制核销1次),名额有限,领完即止。消费券当日有效,未使用当日24时自动收回。

5.使用要求: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活动页面领取相应消费券,在活动参与市场主体结算时直接核销立减,可以与商家优惠活动叠加使用。

七、其他事项

1.政府消费补贴是在消费者享受商户折扣让利基础上,财政资金针对消费者的补贴。商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侵占补贴、不得因消费者享受政府补贴而针对性缩减折扣让利标准。

2.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套取政府补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3.参与活动商户较多,详见平台介绍和商户宣传。

4.资金额度用尽不再追加。所有已领取但未使用的消费券,将在活动截止时(即2026年3月31日24时),全部自动失效,不可继续核销。

5.活动规则以最终平台发布为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商务局。

(锦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