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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出台矫正对象春节探亲管理办法,让春节“归巢”有温度

潮新闻陈永亮柳文杰记者吴柯沁

“能在春节假期回家陪陪孩子,一起贴春联、吃年夜饭,我感到特别幸福。接下来我一定好好参与社区矫正,不再违规违法。”近日,社区矫正对象薛某手中拿着刚办理好的春节探亲请假条激动地说道。

这得益于龙泉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于2月2日联合出台的《龙泉市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探亲管理办法》,薛某正是这批申请春节探亲人员中第一位拿到请假条的社区矫正对象。

前段时间,龙泉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的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由于在龙泉工作,薛某将社区矫正地点由外地变更至龙泉,然而随着春节临近,工友们都回家过年了,工地就剩薛某一人,当过年的氛围日益浓厚,千家万户的窗棂开始飘出团圆饭的香气,他开始愈发想念家人。有许多像薛某这样外地户籍或与家人分隔两地的社区矫正对象都有着春节探亲的期盼。

《龙泉市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探亲管理办法》既明确了谁能申请、如何申请,更全程规范了从审批、外出到销假归来的每一个步骤,确保“出得去”也“管得好”,既温暖社区矫正对象的归途,又筑牢社会安全的屏障。办法出台后,龙泉市检察院第一时间联合市司法局对全市有探亲意愿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摸排,对每一份申请、每一次日常表现、每一个潜在风险进行联合“会诊”。经过审慎研判与核实后,一份准予探亲的名单最终确定。

为实现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检察官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位置实时共享、经纬相机打卡等方式,动态掌握外出人员的行程与状态。与此同时,该院与市司法局构建“监督+预警”联动机制,以每日轨迹核查与异常情况预警,共同织起了一张“云上”监管安全网。

“在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探亲期间,我们会定期查看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建立的探亲管理专档,同时对每日情况汇报进行跟进了解,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从源头预防风险,让他们平安、安心地度过这个假期。”检察官说道。这背后,正是龙泉市检察院将刚性监管与柔性关怀深度融合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