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我最生气的,不是少接了两个案子。
是这种套路——我真的看不下去。
很多家属一慌,就被一句话拿捏:
“你这个案子我办过。”
然后对方丢一张掐头去尾的判决书截图。
你以为是经验。
其实是成交话术。
我说句扎心的:
判决书给你看 ≠ 他办过你的案子。
更不等于他能把人“往外带”。
最常见三种“同案经验”的水分:
[一R]听过案情、混过圈子,就敢说“我做过”
[二R]拿法律援助/团队材料,包装成自己主办
[三R]只给你看第一页/尾页,裁判理由、辩点、证据切口全不敢发
你别再问“他办没办过同案”。
你就盯三件事:
✅ 裁判理由那几段敢不敢给你看(打码也行)
✅ 他做了什么辩点,法院采纳了哪一点
✅ 证据链的切断点在哪里(口供?资金流?身份作用?主观明知?)
答不上来——
就不是在办案,是在卖你焦虑。
我写这条,是想把你从恐惧里拽出来:
刑案不是拼故事,是拼切口。
你需要的是敢把风险讲透、敢落动作的人。
(tip:把对方发你的“判决书截图”打码发来,我直接告诉你:值不值得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