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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薇薇:ICE究竟是一帮什么人? 笔者在之前的文章里说过,1917年前,除《排华

狄薇薇:ICE究竟是一帮什么人? 笔者在之前的文章里说过,1917年前,除《排华法案》孤例外,美国对从官方口岸入境的外国人只要收人头税即可放入境,不要求签证,自然也没有什么检查境内外国人“居留合法性”的称手工具。 1924年,作为墨西哥革命(期间一些墨西哥武装在美墨边境如入无人之境,且发生了“圣迭戈政变计划”等阴谋)和禁酒令(导致了跨境走私繁荣和“无身份”黑帮兴起)的余波,美国创建了第一支真正意义上的移民执法力量——“边境巡逻队”,隶属移民局;在随后上百年里,主“文”(建档审批)的“归化局”和主“武”(巡捕枪战)的“移民局”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但双方都在联邦集权历程中越来越扩大,“边境巡逻队”的执法权限也从仅限美墨边境(美加边境曾经基本不设防),逐渐发展到可以对境内开展执法检查甚至逮捕、突袭行动。 2001年“9·11”恐怖袭击后,借助民间普遍的恐慌和复仇情绪,美国国会于2002年11月立法组建了臭名昭著的国土安全部(DHS),将移民归化局(INS)与海关合并,抽调双方10000余人在2003年3月成立了今天我们所知的“ICE”——移民与海关执法局。 正如军统的天津站和其他一级站下辖一个“情报处”和一个“行动队”,ICE下辖一个主管跨国犯罪的“国土安全调查处”(HSI)、以及一个主管境内非法移民抓捕驱逐的“执法与清除行动队”(ERO),最近几个月乃至一年,美国公民通常议论的“狭义ICE”单指后者。 ERO的这些人,建制上从边境巡逻队独立出来、不再实行后者的半军队式管理,而是和FBI特工一样,不发放制式服装和标准化车辆涂装,甚至不一定像西部时代治安官或IRS时代特工一样在胸前佩戴定制盾形警徽(美国文化非常重视这块小东西,其上的金属冲压警号是被执法者能记住供将来打官司的唯一依据);然而,他们却有权对美国境内目标发动大规模突袭行动抓人,实际上已具备了今天ICE的几乎全部外貌特征和行为模式。 只不过在小布什时期,ICE的执法沿袭卡特制定的“驱逐突袭不及于家门”传统,几乎只对地方拘留所(当州县警察抓的人被查出无身份时)和拉美西班牙语人口聚居区的工作场所(当时ICE入职培训的核心内容是简易西班牙语)抓人,因此其恶名长期被成功局限在操西语的拉美裔移民文化圈内——2014年,全美拉美裔委员会主席穆尔吉亚将奥巴马称为“总驱逐官”(Deporter-in-chief),因为ICE在他的领导下五年驱逐了200万拉美人,“使拉美裔社区处于危机之中”。 实际上,奥巴马掌权后为了讨好合法拉美裔,还是费了很多心思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他通过DACA计划和下令ICE有意识地倾斜执法,发明了“合法的非法移民”——他们在法律上身份没有保障,但在行政实践中享受“后被抓的权利”: 执法机构和检察官(在三权分立架构中隶属行政部门,需服从总统)应当优先追捕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帮派分子,对“本本分分打黑工”的老实人应当利用“自由裁量权”少抓捕、后抓捕、少起诉、后起诉;由于美国的移民积案如此之多,这一“后”下去就没个头,实际上在行政权限范围内把他们给容忍了。 奥巴马还禁止了小布什时期常搞得鸡飞狗跳、破坏拉美裔社区观感的“大规模工作场所突袭”模式,寄希望于“雇主自觉举报”。 这一时期,由于闲得无聊,ICE干了许多钓鱼执法的花活。例如著名的诱骗中国、印度低水平润人前去非法务工的学签欺诈陷阱“北新泽西大学”(始建于2013年)和“法明顿大学”(始建于2015年)就是他们搭建的,为了逼真,ICE不但将这些自己开的假大学列入合法名单,而且迫使相关“独立”第三方为其颁发了真正的edu网站域名甚至学术认证。两个钓鱼项目关停时,前者抓了21人、吊销了约1000个中国和印度人的签证,后者抓了250个印度人,但随后都以陷入繁复且烧钱的法律争议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