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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台湾老兵唐志平携太太回到山东老家,却把弟弟吓了一大跳,不敢相信自己的

1987年,台湾老兵唐志平携太太回到山东老家,却把弟弟吓了一大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问道:“三哥,你真的还活着吗?国家都追认你为烈士了。”   1987年的那个凌晨,山东东阿县王庄村还裹在雾里,一辆出租车停在了村口,打破了这里维持了38年的寂静,车上下来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手里攥着张从没见过的“台胞证”旁边跟着个说着闽南话的妇人,老头没急着敲门,而是围着村道转圈。   他在找一口鱼塘,在他的记忆里,只有找到了那口塘,才能定位到自家的祖宅,那是凌晨5点,天刚蒙蒙亮,当敲门声终于响起来的时候,开门的是唐家老四唐志凯,门缝拉开,四目相对,这一眼直接把唐志凯看懵了。   这不仅仅是久别重逢的惊讶,而是一种生理上的恐惧,他坚信自己在看一个鬼魂,这不能怪唐志凯胆小,在他的认知体系里,眼前这个叫唐志平的三哥,早就死了,甚至连国家法律都认定他死了,唐志凯哆哆嗦嗦地把人让进屋,还没来得及叙旧,先去翻箱倒柜。   他从衣柜最底层的抽屉里,掏出一个裹了好几层的布包,布包打开,里面躺着两张纸:一张是“失踪军人通知书”另一张是赫然印着红章的“烈士证明”你可以想象那个画面的荒诞感:屋内昏黄的灯光下,一个大活人站在那里,看着证明自己已经“光荣牺牲”的法律文书。   1949年10月,福建金门,那是唐志平人生的分水岭,那年他才19岁,已经是华野十纵特务团三营的老兵了,作为第一梯队的登岛先锋,他和战友们驾着木船冲上了海滩,但后援断了,敌人的炮火切断了后续渡船的航路,登岛部队瞬间成了孤岛上的困兽。   腿部中弹的唐志平跌落水中,再次醒来时,身份已经从“解放军先锋”变成了“国军俘虏”这时候,海峡对岸的家乡因为长期收不到他的音讯,启动了失踪军人认定程序,在那个通信基本靠吼的年代,失踪往往就等同于死亡,然而唐志平没死,他在基隆港活受罪。   被押送到基隆后,他经历了长达半年的“思想教育”说白了,就是把脑子里的东西强行格式化,半年后,伤养好了,人也被强制编入了台军,发配到了台北乌来乡。   昨天还要打这支军队,今天就穿上了这支军队的皮,这种身份的撕裂感,大概只有那个年代的人能懂,他在台湾的日子,其实就是一部底层生存史。   1959年,29岁的唐志平在军营门口遇到了来乞讨的陈锦,那时候陈锦才十五六岁,饿得皮包骨头,唐志平没想太多,回营房拿了几个大馒头递给她,就这几个馒头,换来了一个家,没有什么风花雪月,就是两个苦命人的抱团取暖。   那个年代部队禁令森严,但这两人硬是在1962年突破禁令结了婚,后来生了三个孩子,为了养家,唐志平把自己活成了变形金刚。   1980年,他在服役整整30年后退伍,拿着退伍津贴,他没有在那儿坐吃山空,而是敏锐地买了一辆货车跑运输,那会儿台湾经济刚起飞,运输业还没饱和,他赚到了第一桶金,等到大家都蜂拥去买车的时候,他又转手把车卖了,在市场边开了家饺子馆。   这也是为什么1987年他能体面回乡的底气,回到那个凌晨5点的王庄村,兄弟俩抱头痛哭之后,唐志凯再次拿起了那张烈士证,唐志平凑过去,在那张泛黄的纸片上,看到备注栏里写着一行极具黑色幽默的小字:“因无直系只发证不追恤”。   这行字太冷了,意思是,国家认定你死了,发个证表彰一下,但因为你没有直系亲属(父母兄弟不算直系抚恤对象,或者当时政策如此),所以抚恤金就不发了,唐志平看着这行字,大概也是哭笑不得,国家省了一笔钱,而他用另一种方式把这笔“抚恤金”带了回来。   第二天,唐志平去给父母上坟,跪在那儿的时候,那种“少小离家老大回”的冲击力才真正砸在他心口,他在老家住了一个多月,看到弟弟家还住在破旧的老屋里,在这个靠卖饺子积攒了半辈子积蓄的“台湾老兵”二话没说,出钱给弟弟盖了一栋新平房。   他原本想盖两间,留一间给自己以后养老,但现实总是比愿望骨感。台湾那边还有年迈的岳父母要赡养,三个孩子也都在岛上扎了根,那个他用馒头换来的家,成了他新的羁绊,90年代,他又回了三次山东。每次都住上一个月,哪怕只是在村口那口鱼塘边坐坐。   2004年,唐志平去世,他最终还是没能落叶归根,葬在了海峡对岸,而那张留在他山东老家的“烈士证明”和他后来出资盖起的新房,成了那个荒谬大时代里,最真实的注脚,一个被认定“死亡”的人,用他的一生,证明了活着的韧性。信息来源:《从战火到重逢:唐志平的归家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