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山西省某处山坡上,一队武装警察,正准备对死刑犯执行枪决。战士们端起枪打开保险,等待射击命令。突然,死刑犯中突然传出一声凄惨的嚎叫声:“枪下留人!我有话要说!” 喊话的是王彦青,时年三十多岁,被判死刑的罪名是盗窃国有财产,案值巨大。王彦青家境不差,父母都是中学教师,他从小成绩优异,尤其擅长数理和机械。 上中学那会儿,家里买过的收音机、钟表,全被他拆了装,装了拆,不仅能还原,还改了功能。他爱动脑,也不服管,初中没毕业就跟社会混,后来被人拉去学开锁。 十多年间,他靠这门手艺干了不少事,最严重的一次是在太原某单位,用自制工具撬开保险柜,拿走十多万现金,还没三天,公安锁定了他。 王彦青被捕时身上没带任何作案工具,也没动手抗拒。他被判死刑,关押等候执行。 这声嘶吼瞬间打破刑场的肃穆,在场民警都愣住了,没人料到这个看似平静的死刑犯,会在最后一刻爆发出这样的求生欲。80年代的十万元现金,是普通工人几十年都赚不到的收入,万元户已是当时人人羡慕的标杆,盗窃如此巨额的国有财产,在1979年刑法的量刑标准里,本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判死刑的范畴,法律的裁决没有半分偏颇。 王彦青的天赋放在同龄人里格外扎眼,机械拆解、数理推算,他不用专人指导就能摸透门道,这份悟性若是用在技术钻研、生产工作上,必然能成为有用之才。教师家庭的教养没拴住他的叛逆,年少的轻狂让他早早脱离校园,跟着社会人员混日子,开锁这门手艺没用来安身立命,反倒成了他侵吞公共财产的利器。 他总觉得自己手段高明,撬锁、盗款不留痕迹,能躲开警方追查,可法网恢恢,再精密的作案手法,也逃不过侦查人员的细致排查。三天落网不是偶然,是他高估了自己的小聪明,低估了法律的震慑力。被捕时的顺从,不是认罪伏法,是他心里还藏着侥幸,直到枪口逼近,才肯把藏在心底的“绝技”摆出来,想靠开锁本事换一条生路。 聪明用对地方是本事,用错地方就是祸根。天赋从来不是逾越法律的借口,家庭的引导、自身的选择,才是决定人生走向的关键。王彦青的悲剧,从来不是输在智商,而是输在选错了路,把一身才气全砸在了违法犯罪的泥潭里。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