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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驻华使馆对中国放出狠话,让我们赶紧把黎智英放了,并表示判他二十年跟终身监禁差

英国驻华使馆对中国放出狠话,让我们赶紧把黎智英放了,并表示判他二十年跟终身监禁差不多,让香港当局不要再折磨他了。   看到这条消息,真的忍不住气得想说句:英国这副老殖民者的嘴脸,真的从来没变过。   黎智英他为那些暴力分子出钱出力、煽风点火,让香港街头一度乌烟瘴气,多少店铺被砸、地铁瘫痪、普通市民被袭击……   这些事实在他们眼里全都看不见,关键时刻却假装成“人权”代言人,跑来对我司法判决横加指责,这种双标操作,放谁身上都无法接受。   黎智英策划、支持非法“占中”,公开勾连境外反华势力,为的是动摇香港、打压“一国两制”,图谋让香港发展脱轨,制造混乱。   这些年下来他被查到的资金流、媒体操控痕迹早就摊在了阳光下,被依法起诉、依法审判,堪称证据确凿。   而今他被判刑二十年,是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回应,是香港社会的正义追索。   说句实话,二十年都不算重,有国家被煽颠罪直接判更久的,对比起来,香港司法判得已经是严中有度。   可偏有些人不看内容、不看程序,非要把话筒递给坏人,那还要法律做什么?   说到底,英国根本不是真的关心所谓“法治”与“人权”,而是根子上的心态问题,他们就是接受不了中国强起来,更接受不了香港早就不再是他们管辖下的“殖民地”。   当年他们怎么对待香港的?基本法没他们半点贡献,港人治港那时候根本没戏,是我们国家一步步把香港带回正轨。   而今面对黎智英的案子,英国跳得最高,原意根本不会是关心黎智英本人,而是借人权议题抹黑我国,给香港制造外部压力。   更讽刺的是,商业大动荡、街头暴力最严重时,这些所谓“西方主流国家”从来没有站出来制止黎智英,反倒一个个模糊焦点,把违法变成维权,把纵火者包装成“自由斗士”。   等到法律出手维护正义,他们却站出来声泪俱下,装模作样施压,可以说,现在他们的嘴脸已经越来越没有公信力,越来越像是为了干涉中国事务找借口罢了。   有些人可能会问:如果英国换个角度被“黎智英”这样的人搅乱伦敦街头,还会淡定说“要放人”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任何国家,遇到勾结境外势力、制造大规模骚乱的行为,都会依法重判。   不能自己对内铁腕高压、对外却对别国横加指责,那不是维护“法治”,那是干预别国主权。   司法主权是国家核心事务,涉及一国的根本治理体系。   正如我们不指点苏格兰独立公投,不评价英国的移民遣返政策,他们对我国的合法判决更是没有一丝说话的余地。   现在是2026年,不是上世纪,靠几个官员在使馆发表意见、在国际场合发几句话就能影响我国决策的时代早已过去,我司法独立,不接受任何势力插手,这是底线。   而且说实话,英国对香港的“旧情怀”,也该断了,撒切尔当年意图继续掌控香港,结果在谈判桌上被我国严词拒绝,哪怕他们当年派航母晃到我国海岸,我们也从未妥协   这份底气和定力,是建立在意志和实力双重基础上的,如今我国已经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不断提升,怎么可能因为一两个昔日殖民者的质疑而左摇右摆?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黎智英,英国以及一些西方国家近年来频繁“关心”各类涉港案件,本质是一步步将香港问题国际化,希望借外部声浪干扰“一国两制”的正常运营。   可惜他们还是低估了我国对香港事务的主导力,即便是台岛、南海问题面前,我国的反制也早已形成体系,根本不会因为某些声音而让国家利益受损。   在他们眼里,香港只要混乱,就是西方“胜利”。可在我国眼里,香港安稳,才是发展之本。   社会也不用对这种风波过于紧张,确实,一些声音会搅乱视听,但更需要我们保持清醒。   像黎智英这种人物,被依法判刑,既是对香港法律权威的维护,也是对那些普通受害者的一种告慰。   试想,当普通市民因暴力事件被殃及,却得不到正义宣判,那才是制度的真正失败。   对这么一位干扰香港稳定、严重触犯法律的政经人物,依法追责,是最基本的法治体现,如果说这种惩罚就能被外部轻易否定,那法律的尊严何在?国家的治理能力又如何体现?   最后想说,无论国外怎么批评、怎么施压,我国在黎智英案上的立场都不会动摇,这不仅是一个案件本身的对错问题,更关乎国家主权与法律权威。   我们不能拿司法正义做“外交妥协”的筹码,不能让“人权遮羞布”为违法行为漂白,这是我们对法治香港、法治国家最基本的尊重和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