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忻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岢岚农村商业银行因未按规定挑剔残缺、污损人民币,被中国人民银行忻州市分行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0.23万元。
序号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备注
1山西岢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银罚决字
〔2026〕1号未按规定挑剔残缺、污损人民币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0.23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忻州市分行
2026年
2月2日
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