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发布通告:将启用无人机助力交通管理 《关于启用警用无人机设备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大理州各县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自2026年2月10日起,大理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在大理州各县市范围(含高速公路)启用警用无人机设备,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届时,将通过高空巡查等方式,对发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采用空中喊话等措施予以提醒纠正,对确认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