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问题: 1、教师管教学生属于一般教育惩戒,即针对课堂违纪,破坏课堂秩序,如果教师对学生进行一般教育惩戒,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教育惩戒规则,家长不管怎么告,教育部门、学校依法必须维护教师权利。如果教师进行合法惩戒,教育部门处罚教师,是教育部门失职,教师可以依法维权。近年来,教师依法进行教育惩戒,家长起诉教师,没有家长胜诉的案例。各地教育部门、学校要聘请专业律师,应对这类起诉。 2、无论是教师,还是家长,都不要再信奉棍棒教育,教师在教育中打骂学生,是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的。我国也不可能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允许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可以打孩子。这是教育行业、教师职业从业者必须接受的基本理念。不能体罚学生,这是师德红线。这是教师在入职第一天就该明确的。如果有专家支持教师可以打学生,那也是口嗨,打学生的教师必须承担责任。 3、对于不服从课堂管教,即教师教育惩戒后,仍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学校、教师当然有管教办法,包括可以报告校领导,由保安把学生带离教室;根据学生违纪行为,给予校纪校规处罚,包括停学不超过一周的处罚等;如果学生行为涉嫌违法,报警由警方介入处理,进行强制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