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这变脸的速度,简直比川剧还精彩!前脚刚要把达尔文港强行收归国有,后脚一封解约信就甩到了中国企业脸上。这哪里是做生意,分明是明火执仗的“关门打狗”,吃相未免太难看了! 就在这几天,澳大利亚一家名叫ETM的公司,突然给中国稀土巨头盛和资源发了一份通知。内容简单粗暴:我们2016年签的战略合作协议,现在作废了! 这事发生得极为蹊跷。要知道,盛和资源可是这家公司的“救命恩人”。 ETM是澳大利亚一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矿业公司,总部在墨尔本,主要做稀土、锂等矿产的勘探和开发,他们最核心的项目,是在格陵兰岛的科瓦内湾稀土矿,这个矿的资源量很丰富,有10.1亿吨,但开发起来一直不顺利。 2016年的时候,ETM还不叫这个名字,那时候叫格陵兰矿物能源有限公司,那时候他们的项目还没什么进展,也缺资金、缺技术,于是就找到了中国的盛和资源,想和盛和合作。 当年,盛和资源还有它的子公司,和ETM的前身签了股份认购协议,盛和花了462.5万澳元,差不多折合人民币2358.75万元,买了对方12.5%的股份,还获得了一个董事会席位,双方正式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当时协议里有个关键条款,就是盛和资源享有“反稀释权”,简单说就是以后ETM要是增发新股融资,盛和有权按比例认购,这样就能保证自己的股份比例不被稀释,不失去对公司的话语权。 这个合作当时也是经过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批准的,全程合规合法,没有任何问题。 合作之后,盛和资源一直按照协议履行义务,给ETM提供技术支持、咨询和优化服务,帮他们推进格陵兰岛的稀土矿项目。 后来ETM经过好几次股份增发,还改了名字,变成了现在的ETM公司。 2024年1月,ETM又一次增发新股,盛和资源还按照之前的协议,行使了反稀释权,认购了436万多股,到现在,盛和通过子公司一共持有ETM约6.5%的股份,累计投资也就2400多万人民币。 本来合作好好的,可ETM最近突然就翻脸解约,给出的理由特别牵强,说什么双方的合作基础不存在了,盛和的技术支持已经终止,而且他们公司战略转型了,不想再只做稀土生意。 可实际上,这都是借口,真正的原因,就是ETM找到了新的靠山,想摆脱中国企业的影响。 就在解约前不久,ETM刚完成了2470万澳元的私募融资,手里有了钱,而且他们明确说了,这笔钱要用来推进格陵兰岛的项目,还要和美国的关键矿产政策接轨,甚至计划在美国上市。 另外,ETM的格陵兰岛项目,之前因为当地的禁铀法一直停滞,最近通过仲裁有了重启的希望,他们觉得自己有了底气,就想甩开盛和资源,因为盛和享有的反稀释权,会影响他们引入西方资本,尤其是美国的资本。 更让人觉得过分的是,ETM根本没有和盛和资源商量,就单方面宣布解约,还计划向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申请确认,说盛和的反稀释权也失效了。 面对这种情况,盛和资源已经明确表示不认可,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盛和自己也说了,这事对公司影响不大,因为ETM的格陵兰岛项目至今还没拿到采矿权证,也没开展实质性的生产,盛和的投资规模也不大,而且投资还有增值。 可关键不是影响大小,而是澳大利亚企业这种不讲规矩、单方面撕毁协议的做法,和达尔文港事件一样,都是针对中国企业的。 大家可以仔细想想,不管是达尔文港强行收归国有,还是ETM单方面解约,本质上都是澳大利亚不讲契约精神,见利忘义,想讨好美国,排挤中国企业。 之前中国企业帮他们盘活资产、提供技术和资金,他们笑脸相迎,一旦自己有了更好的选择,或者想讨好别的国家,就立马翻脸,把中国企业踢开,这种做法就是明着的关门打狗。 做生意最讲究的就是诚信和规矩,澳大利亚这样做,不仅伤害了中国企业的利益,也会让其他国家的企业不敢再和他们合作,毕竟谁也不想合作到一半,就被单方面撕毁协议,被人欺负。 现在,达尔文港的事,岚桥集团已经提出了高额赔偿,ETM解约的事,盛和也会通过法律维权,希望澳大利亚能明白,不讲规矩的人,最终只会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