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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虎林,小学生在课堂上,持续发出呜呜呜的声音,老师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就用手背

黑龙江虎林,小学生在课堂上,持续发出呜呜呜的声音,老师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就用手背打了小学生的面部,事后家长报了警,但民警对老师给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家长不服,他们起诉老师。 这位动手的老师姓刘,教龄整整18年,在当地小学算是资历较深的班主任。熟悉她的同事都知道,她对教学向来较真,班里成绩常年排在年级前列,可就是性子急,见不得课堂上有人捣乱。出事那天,发出呜呜声的小男孩刚上三年级,平时就爱调皮捣蛋,那天不知怎么了,从早读课开始就不停发出怪声,刘老师提醒了三次,他非但没停,反而变本加厉,声音越来越大,引得其他同学频频回头,课根本没法正常上。 谁能体会那种被噪音反复折磨的崩溃?刘老师后来在笔录里说,当时脑子里像有无数只蜜蜂在嗡嗡叫,看着台下几十双等着听课的眼睛,再看看那个旁若无人的孩子,一时没忍住就动了手。她用手背轻轻扇了孩子脸颊一下,力道不大,事后孩子也没出现红肿淤青,可这个动作,却彻底点燃了家长的怒火。家长赶到学校时,一把将孩子搂在怀里,对着刘老师质问“你凭什么打我儿子”,语气里的愤怒,隔着老远都能感受到。 民警给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非毫无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需达到一定情节严重程度才会处罚,刘老师的行为未造成孩子身体伤害,且属于教学管理中情绪失控的偶然行为,符合“情节轻微”的不予处罚情形。可家长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眼里,不管孩子有没有错,老师动手就是不对,这是对孩子人格的侮辱,更是违反教育原则的行为。他们坚持要讨个说法,哪怕孩子没受伤,也要让老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这场纠纷,早就超出了“打没打”的表面争议,戳中了当下教育最尖锐的矛盾——教师惩戒权的边界到底在哪里?2021年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规定,教师可以对违规学生实施批评教育、点名批评等惩戒,但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刘老师的手背打脸,算不算体罚?家长觉得算,因为这是身体接触式的惩罚;可也有不少老师觉得委屈,面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除了口头提醒,他们还能做什么? 刘老师的遭遇,让很多一线教师感同身受。现在的孩子大多娇生惯养,家长对孩子过度保护,老师批评两句都可能被投诉,更别说动手了。有位小学老师吐槽,她班里有个学生上课经常扔橡皮、打扰同学,她多次和家长沟通,家长却总说“孩子还小,长大就好了”,最后她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长期的管理困境,让不少老师变得束手束脚,生怕自己的行为“越界”,可过度放纵,又会影响整个班级的教学秩序。 家长的心情其实也能理解。哪个父母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在他们看来,孩子在学校应该受到保护,而不是被老师打骂。可问题在于,教育孩子从来不是单方面的事,需要学校和家长共同配合。如果家长一味纵容孩子的调皮行为,不配合老师进行教育,反而在出现问题后一味指责老师,最终伤害的还是孩子。就像这次事件中的小男孩,他持续发出怪声影响课堂,本身就违反了课堂纪律,家长在维权的同时,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教育方式?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场纠纷的结局不管如何,都会对后续的教育产生影响。如果法院判决老师败诉,可能会让更多老师不敢管、不愿管学生,导致课堂纪律失控;如果判决家长败诉,又可能让部分老师觉得“动手有理”,忽视了教育的方式方法。真正的解决之道,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站队,而是找到教师惩戒与学生保护之间的平衡点。 教师需要明确的惩戒权,来维护课堂秩序和教育效果;学生需要安全的学习环境,不被体罚或变相体罚;家长则需要理性看待老师的管理行为,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只有三方相互理解、相互配合,才能让教育回归本质,让老师敢教、学生愿学、家长放心。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