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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到手竟要承接十七年旧债,福建莆田张女士的购房经历,戳中了无数普通人的维权痛

法拍房到手竟要承接十七年旧债,福建莆田张女士的购房经历,戳中了无数普通人的维权痛点。常言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这笔债本不属于新业主,物业凭什么强行转嫁,甚至用极端手段逼迫妥协,这般操作究竟合规还是违法?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无任何不良引导) 福建莆田的张女士在2025年12月通过司法拍卖合法购得房产,各项手续办理完毕后,本以为能顺利开启新居生活,却在2026年1月遭遇了物业的无理刁难。物业径直向张女士索要前房主拖欠十七年的物业费与公摊水电费,总金额高达六万元,其中物业费占据近四万元,公摊水电费也有一万三千元左右。张女士提出核对费用明细、查看正规票据的合理要求,物业不仅断然拒绝,还摆出不交钱就不提供任何服务的强硬姿态,全然不顾房屋产权已合法变更的事实。 合法购置的房产,理应享有正常的居住与使用权利,张女士的遭遇却让人倍感心寒。物业索要无果后,全然无视法律法规与行业准则,擅自采取断水断电、禁用门禁、锁闭电表箱等恶劣手段,让张女士陷入有家难回、装修停工的困境。手握合法产权证明,却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无法享有,这般遭遇放在任何一个业主身上,都难以接受。前房主长期拖欠费用,物业未曾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反倒在房屋易主后紧盯新业主不放,这般欺软怕硬的做法,实在难以服众。 法律条文清晰界定,房屋产权转移不代表历史债务随之转移,物业费的缴纳主体应为欠费的原业主,公摊水电费用也需按实际责任划分。物业以断水断电等方式催缴费用,早已触碰法律红线,违背物业服务的基本准则。相关部门得知此事后迅速介入协调,结合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从中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女士支付三万元费用,涵盖部分合理公摊水电费与协商补偿,物业随即恢复各项基础服务,这场持续许久的纠纷才算暂时平息。 这场纠纷看似落幕,却留下诸多值得深思的问题。物业行使权利需坚守法律边界,不可肆意妄为欺压业主,购房者购置法拍房时,也需明晰自身权益与责任边界,避免陷入无端的债务纠纷。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无理施压终究站不住脚,任何行业主体都应依规行事,不可将自身失职转化为业主的负担。 维权之路虽有坎坷,但法律始终是普通民众最坚实的依靠。厘清责任归属,坚守法律底线,拒绝无理转嫁债务,抵制违法催缴手段,才能让每一位购房者都能安心置业,让物业服务回归服务本质,莫让新居之喜变成烦心之扰。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16
用户10xxx16 1
2026-02-08 03:40
如果每个卖房前都欠费不给,那费用岂不是公摊到其他业主身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