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来得太快!吃自助剩菜被扣100元押金,女子投诉反被市监部门驳回。 事情发生在湖北襄阳。一位女子去吃自助烤肉,临走时桌上还剩400多克食物。餐厅按规矩扣了她100元押金。女子觉得委屈,转头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退钱。 没想到,执法人员调查后,态度很明确:支持餐厅扣钱。理由就一条——这属于明显的食品浪费。 押金这事,不少自助餐厅都有这规矩。进去吃之前,服务员常会提醒,或者直接在醒目位置贴出告示:浪费超过一定量,押金不退。这100元,就是防浪费的“紧箍咒”。 400多克食物,差不多是八两到一斤。有人可能没概念,换成常见的食物,比如五花肉片,大概就是满满两大盘还多。一边烤一边拿,眼大肚子小,最后吃不下了,盘子堆在那。 餐厅角度看,这规矩立了就得执行。要是今天对这位女士松了口,明天再有人浪费,管还是不管?规矩成了摆设,后面更难办。 市场监管部门这次没和稀泥。核实了情况,直接引用《反食品浪费法》撑腰。法律明确说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这押金,某种意义上就是“垃圾处理费”。 女子心里可能憋着气。钱不多,但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或许当时想着“我花了钱就是顾客”,或者“实在吃不下了也不是故意”。但规定面前,这些理由都显得挺苍白。 网上搜搜,类似纠纷真不少。有些地方,顾客吵得天翻地覆最后报警;也有餐厅怕得罪人,最后妥协。但这次,监管给了个清晰态度:浪费,就是不行。 这事看似是100元的小纠纷,背后是两股劲在拉扯。一股是“我消费我随意”的旧习惯,另一股是“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新风气。以前很多人觉得,自助餐就是“饿得扶墙进,撑得扶墙出”,生怕吃亏。现在风气在变,吃多少拿多少,成了更被认可的文明做法。 餐厅做买卖,指望顾客多吃多拿多消费吗?未必。浪费的食物,最终是社会的成本,也是餐厅实在的损耗。押金这条规定,与其说是为了罚钱,不如说是一道提醒:量力而行,不够再取。 当然,规矩要让人心服口服,前提是得明明白白。告示是否足够醒目?服务员是否提前明确告知?称重是否公开公正?这些细节若做到位,争议会少很多。 眼下看,这次执法像颗小石子,投进了湖里。它告诉商家,依法设立的合理规矩,有人撑腰;也告诉消费者,时代的共识在移,以前习以为常的浪费,现在真可能让你付出代价。 以后进自助餐厅,你会更小心地掂量自己的胃口,还是觉得这规矩太不近人情?如果是你,会怎么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