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中进士那年,全班300人,只有他穿草鞋进翰林院”:张伯行,康熙朝最倔“清官刺客”,专治各种“潜规则”! 别人考中进士,锦袍玉带、鲜衣怒马;张伯行偏拎着个竹筐进京——筐里装三样东西:半袋糙米、一摞手抄《小学》、一双磨穿底的草鞋。门房拦他:“翰林院不收快递!”他拱手一笑:“不送礼,送规矩。” 他不是穷,是怕富——当江苏巡抚时,有人半夜往他门缝塞银票,他夹进《朱子家训》里压平,次日原封退回,附小楷批注:“此纸太滑,写不下‘清’字,恐污墨。” 康熙南巡,地方大员争相献珍宝,张伯行只呈上一卷《正谊堂文集》,封面手书:“臣无长物,唯此心可验——真金不怕火,真廉不怕查。”皇帝翻到第7页,见他批注:“某县旱灾,官仓开七日,民未得一粟,何也?因‘例’字挡道。”康熙当场朱批:“此等文字,胜过千匹云锦。” 最狠的是他当福建巡抚时,硬刚总督满大人:“您说‘官场惯例’要收火耗?那我立个新例——火耗归公,余银建义学、修堤坝、养孤老。若这算违例,臣甘愿削籍为民。” 他书房没挂“清慎勤”,只贴一张自题纸条:“每日三问:今日粮税可均?今日冤狱可平?今日有无一人因我而饿?” 离任福建时,百姓塞来鸡蛋、芋头、新采的茶,他一一谢过,却把所有东西换成铜钱,投入府衙前“公议箱”——箱上刻着:“民之脂膏,不敢私藏;民之微光,愿作烛照。” 真正的清官,从不靠拒贿标榜自己,而是让“行贿”二字,在他治下,彻底失去语法意义。 清朝文学家 清朝文化人 清朝科举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