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男子和妻子离婚,两人对房子、车子的分配没有争议,但是女子说丈夫名下有1个尾号6666和一个尾号7777的手机号码,6666给丈夫,7777应该留给自己,可男子说什么都不愿意,双方闹上法庭,结局让人意想不到。 那是一份原本推进得异常顺滑的离婚协议,价值不菲的房产、象征自由的汽车,在王某和李某的签字笔下,都已经被平静地切割完毕。 谁也没想到,这场长达八年的婚姻合伙制清算,会在最后一行空白处突然卡壳。拦路虎不是几百万的实体资产,而是一串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拟数字——尾号“7777”的手机卡。 两人的故事始于2016年的结合,终于2022年的分居,而在2024年8月的那个夏天,他们本该体面地互道珍重。 他的逻辑简单粗暴:号码登记在我的名下,那就是我的私有财产。为了佐证这个观点,他甚至轻描淡写地声称,这不过是托朋友办的人情卡,没花几个钱,根本算不上什么共同资产。 但李某没有和他废话,直接甩出了一张转账单。那是一笔高达6万元的“选号费”记录。这张轻飘飘的纸片,瞬间击穿了王某“低成本获取”的谎言,也彻底改变了案件的性质。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联络工具,而是一笔沉甸甸的投资。在法律的天平上,这张转账单意味着该号码是在婚内用共同财产购置的。 更致命的证据在于“指纹”。李某摊开了过去五六年的生活图景:这个“7777”不仅是通话记录里的常客,更是她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的唯一绑定ID。 在数字化生存的今天,手机号就是人的第二张身份证。如果王某拿走号码,实际上是切断了李某与社会的数字接口。 相比之下,王某手里已经握有一个尾号“6666”的靓号。一人一个,不仅符合公平原则,更是对彼此生活干扰最小的解法。 可王某偏偏钻进了牛角尖。他在法庭上反复强调“登记主义”,却拿不出任何一条新证据来证明这号码是他个人出资的独占品。 法律不相信眼泪,也不相信执念,只相信证据链。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90条,举证不能的后果只能由他自己吞下。 这场荒诞的拉锯战持续了整整17个月。从一审打到再审,王某不仅输掉了那个他根本不用的“7777”,还搭进去了大笔的诉讼费和宝贵的时间。 直到2026年1月的今天,回看这起发生在新疆的旧案,依然让人唏嘘。王某赢了面子上的坚持,却输掉了里子的所有。 在这场负和博弈里,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法律对虚拟财产属性的精准界定,更是一个成年人在情绪退潮后,留下的那份昂贵且无谓的账单。 (信源:都市现场——夫妻离婚争“7777”手机靓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