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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都不要了!”广东,一女子以留学深造但经费不足为由,要求半身不遂的父亲和帮着照

“脸都不要了!”广东,一女子以留学深造但经费不足为由,要求半身不遂的父亲和帮着照顾的亲姑姑搬走,以便于自己变卖房产,姑姑:“屋里煮着你生活不能自理的父亲!”女子却一脸冷漠:“那房子本来就是我的,你们必须搬走!”双方最终闹上法庭,法院判了! 广东珠海,这套八十平的房,本是父母半生积蓄。 六岁那年,父母疼她,把产权落在了她名下。 福祸相依,房刚落名,父亲便突发重病。 半身不遂,吃喝拉撒全要人照料,再无谋生之力。 母亲狠心离婚,带她远走,再少回头。 只剩姑姑从婆家赶来,守着瘫弟,晨昏照料。 她长到十二岁,便再没踏过父亲的门。 母亲的话,成了她行事的唯一准绳。 如今要出国留学,缺了经费,母亲便提了这套房。 让她回去,把父亲与姑姑撵走,卖房换学费。 她找上门,语气冷硬,只认房本上的名字。 姑姑指着榻上动弹不得的弟弟,声声质问。 “锅里温着他的药,他连起身都难,你让他去哪?” 她面无改色,只道房是我的,你们必须搬。 姑姑骂她书读进了狗肚,她只当耳旁风。 一纸诉状,把生养自己的父亲告上法庭。 她以为握了产权,必胜无疑,却忘了天理人情。 法院查得明白,她与母亲另有房产,家境殷实。 留学之资,并非无路可寻,不必卖父安身之所。 成年子女赡养瘫父,是法定义务,更是人伦底线。 物权固受法律保护,可生存权重于一切。 逐父卖房,悖逆公序良俗,断不可容。 法庭槌落,驳回她全部诉求,一分余地不留。 网友叹,凉薄至此,读再多书也填不满良心的窟窿。 我总觉得,人活一世,血脉亲情是根。 连生身父亲都能弃,纵有洋学位,也立不住脚跟。 法律守得住底线,更守得住人间的温良。 这一判,判的是房,守的是人心,立的是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