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 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手机流量服务、短信和彩信服务、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的业务活动适用的税目由增值电信服务调整为基础电信服务,对应增值税税率由6%调整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