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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到肠子都青了!河南一男子和大11岁的女友相恋遭父母反对,女友住到他家仅一周,就

悔到肠子都青了!河南一男子和大11岁的女友相恋遭父母反对,女友住到他家仅一周,就逼他签下一份恋爱协议,要求房产证加名、每月给5000元生活费,男子事后却称“协议是签着玩的”,调解员当场普法! 河南的小李和女友小敏相恋半年多,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遭到了小李父母的强烈反对——原来小敏比小李大11岁,而且有稳定的正式工作,小李母亲认为这是“门不当户不对”,更怀疑女方是冲着小李的房子来的,动机不纯! 为了让父母看到两人在一起的决心,小李软磨硬泡,终于说服小敏先搬到家里住,想用行动证明他们是认真的。 谁知道,刚住满一周,小敏就在吃过晚饭后,把一份打印好的《恋爱协议》“啪”地拍在了桌子上。协议上的条款让小李的手都僵住了:不仅要求在他婚前买的房子上加上她的名字,每月还要给她5000元生活费,订婚时得给66000元彩礼,甚至白纸黑字写着“男方必须对女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你啥意思?”小李皱着眉问。小敏抱着胳膊,语气带着不容商量的强硬:“我住进来就是奔着结婚的,签这个协议,就是要你给我个保障。”小李看着女友认真的表情,又想起父母对这段感情的态度,怕拒绝了会激化矛盾,就想着先哄她开心,没细琢磨,稀里糊涂地签了字。 可没想到,没几天,小敏就拿着协议,坐在客厅里等他兑现。小李这才慌了,连忙解释:“我就是签着玩的,哪能当真啊!”小敏却不依不饶:“白纸黑字签了名,你想耍赖?” 两人闹到了《百姓调解》的现场。了解后对小李说:“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且内容不违法,这份协议就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一句‘签着玩的’就反悔。”小李听完,脸瞬间垮了下来。 - 有网友怒怼:这哪是谈恋爱,分明是签卖身契!住一周就狮子大开口,这女的心思也太明显了 - 有网友吐槽:男的也是活该!这种协议也敢随便签,恋爱脑上头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了 说白了,这事儿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恋爱可以感性,但涉及到财产和责任的协议必须理性对待。签字前多一分清醒,就少一分后续的麻烦。 换作是你,会签这种恋爱协议吗? 恋爱协议纠纷 房产证加名 婚恋矛盾 民生热点 争议民生 来源:百姓调解 及网络公开内容,如有侵权请联系即删 配图说明:本文配图/视频素材来自@ 百姓调解,仅用于内容分享,侵权联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