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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战争被抢走的国宝,现在要求返还。如果不肯发动战争,国际法认可吗? -----

过去战争被抢走的国宝,现在要求返还。如果不肯发动战争,国际法认可吗? ------------------------------------ 这是两个问题。 遵照当下国际法,战争中被掠夺的文物可以索要,但是不能因索要文物发动战争。 战争被抢夺的文物可以要求返还。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及其附件,明确规定禁止交战方在战争中掠夺文化财产,包括博物馆藏品、艺术品、历史文献等。1968年《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规定,战争期间掠夺文物属于战争罪,追责不受时效限制。 但是,实际操作层面很难证实文物是被掠夺。狡辩、撒谎是无耻者的“看家本领”。即便是掠夺文物证据确凿、清单明确。掠夺者通常也不会束手就范、依律交还。只能通过外交、法律、民间等多种手段协商解决。目前,尚无完善的文物强制返还的国际机制。原因不言自明。 国际法不支持因索还文物发动战争。迄今没有一部国际法支行战争行为。 差不多国家间的战争都没有法律依据,只有借口。“丛林法则”下,强者对弱的侵害似乎天经地义。只是各国都会计算成本,考量文物和战争权重,还要考虑战争能否打赢。因此,收回文物是否值得发动一场战争,取决于收益。本人支持以索要文物为由发动有巨大收益战争。 请别说我是战争贩子,喊一嗓子算什么。与那些毫无底线的掠夺者相比,本人高尚多了。 总之,战争这东西,打得赢,一切都好说;打不赢,忍忍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