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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聘的律师给我们讲了一个他们刚接手的仲裁,整个事情的起因是公司由于利润下滑严

公司外聘的律师给我们讲了一个他们刚接手的仲裁,整个事情的起因是公司由于利润下滑严重,便在更改了之前的提成方案,结果就是销售人员的意见很大。其中一个销售更是每个月都通过书面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发送《异议通知函》,持续发送了3个月后,正式通知公司被动离职并发起仲裁,仲裁请求有5项,要求赔偿金额180000+: 1、2018年7月入职之日至被动离职日期间的劳动关系; 2、因为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近56000; 3、支付在职期间每年春节放假期间的工资差额35000出头,理由是公司每年春节放假虽然很长(将近20天),但是公司在这20天只发基本工资是违法的,要求按照正常薪资补发差额; 4、自入职之日至被动离职之日期间自己的周末加班费,金额是60000多,理由是他们一直是单休的,另一天上班应该按双倍给加班费的; 5、在职期间未休年休假的工资,将近24000,理由是自己从未休过年假; 这名员工的工资大概是8000多,降薪前后员工每个月大概也就是少拿了千八的,结果员工就因为这千八的,反手就把员工给告了... 而且我们看这5项请求,之前没降提成之前,他啥意见也没有干了5年。现在只是因为降了提成,就把账翻到了5年前... 这家公司的老板找到律师时,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就是任性,你对他好的时候他什么也不说,稍微不好点,就跟你翻脸算账... 律师说之所以跟我们说这个案例,就是提醒我们一定要“尽力”最好合规。为什么是尽力?因为在国内没有一家企业敢说自己是100%遵守劳动法的!随便一个,爱谁谁! 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一定要在员工关系营造上多注意,当发生问题的时候,不至于翻脸不认人,能不差的解决,对公司才是最优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