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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日军将18岁怀孕7个月的李秀英拖进了地下室,开始粗鲁地解她的衣扣。李

1937年,日军将18岁怀孕7个月的李秀英拖进了地下室,开始粗鲁地解她的衣扣。李秀英决定殊死一搏,她夺过日军腰间的刺刀和3名日军拼命,最终被生生刺了37刀...... 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一个普通的中国妇女面对入侵者的暴行,选择用生命去反抗,这不仅仅是个人存亡的搏斗,更牵动着整个民族的命运。她的故事从1937年那个寒冷的冬天开始,层层展开,揭示了人性在极端下的光芒与黑暗。 李秀英在1937年春天,她嫁给了陆浩然,一个平常的上班族,婚后没多久就怀了孕,本来想着就这么安稳过日子。可日军打过来,丈夫跟着单位撤到武汉,她因为肚子大了行动不便,只能留在城里。战事越来越近,南京城里的人心慌慌,很多人都跑了。 她和父亲、婆婆一起躲到国际安全区的一个美国教会学校,那地方挤满了难民,吃的喝的都紧巴巴的,大家就这么熬着。日军破城,城里到处是抢掠和杀戮。她们藏在五台山小学的地下室,试图避开祸端。可三名日军闯进来,对妇女下手。 李秀英当时18岁,怀孕七个月,被他们盯上。她不从,抢过其中一人的刺刀,和三人扭打起来,结果被刺了37刀,脸上、腿上、肚子上到处是伤。日军走后,她父亲发现她还有气,用门板抬到鼓楼医院。 美国医生威尔逊给她治伤,记录了她的情况,包括脸上18道刀伤。她保住了命,但孩子没了。牧师马吉拍了她的伤口照片,这些成了后来证据。 李秀英在医院住了几个月,身体慢慢恢复。那时候鼓楼医院成了救护中心,美国医护人员忙着处理各种伤员,国际红十字也送来药品帮忙。她的病例被仔细记录,包括伤口数量和位置,这些资料后来用在审判日军战犯上。 威尔逊的日记提到,很多孕妇遭受类似暴力。战后1946年,南京审判谷寿夫,他是日军第六师团长,部队负责南京部分区域。李秀英出庭作证,详细讲了那天的事,她的证言帮着确立了责任链。 谷寿夫被判死刑,1947年执行。这次审判收集了上百份证言,她的参与让幸存者声音被听到。战后她过上普通生活,但身上疤痕永久留着。1990年代,日本右翼势力否认南京大屠杀,出书质疑幸存者。 1998年,作家松村俊夫在书里说她是假证人,歪曲她的经历。她决定维权,1999年到东京地方法院告名誉损害。案子审了好几年,检查证据和证人。 法院确认她的说法真实,一审胜诉,赔150万日元。二审维持,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她去日本几次,接受采访,她的行动鼓励其他幸存者求正义。 这案子暴露了日本历史修正主义的问题,推动了对南京大屠杀的讨论。判决要被告道歉和赔钱,这开了海外华人维权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