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自称没钱回家,向一位17岁少女寻求帮助,要借200元路费。少女出于好心帮助了女子,给她兑换了200元现金。女子在离开前给少女留了个微信号,答应回家后就把钱还给少女,然而少女等了快1个星期了,对方始终未通过好友验证。少女的父亲得知后气坏了,认为女子利用了少女的善良,所以他将此事曝光在网上,要求女子必须给个说法。(来源:重庆天天630) 据少女小李的父亲李先生透露,此事发生在12月3日下午5点多。当时小李遇到了一位穿着还不错的女子。那名女子在看到小李后,便上前求助说自己的手机丢了,身上又没钱,打算向小李借200元回四川。 小李见女子十分着急的样子,不像是个骗子,但小李也没有现金,所以二人就来到了一家便利店,由小李给店老板转了200元,老板给了小李200元现金。之后,小李把现金给了女子。 女子当时感激万分,在离开前还给小李留了一个微信号,称等自己到家后就会联系小李还钱。 小李信以为真,在女子离开后就加了女子提供的微信号,但那边始终没有通过好友验证。 12月7日晚上,李先生从外地回来看望女儿,一家人就在外面聚了个餐。吃完饭后,李先生和女儿小李开起了玩笑,说自己没带钱,让小李去结下账。然而小李却支支吾吾、扭扭捏捏始终没有去结账。 李先生看着小李有点不对劲,于是拿着小李的手机看了下零钱,发现钱已经不多了。李先生记得前几天才给小李转了800元生活费,而小李平时用钱又不是大手大脚的,怎么可能用得那么快。 后在李先生的追问下,小李才将借给女子200元的事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李先生暗道小李肯定是被骗了,但为了安慰女儿,还是说可能是那名女子遇到了什么事,所以暂时没有回复。然而小李又等了几天,对方还是没有任何的回应。 李先生担心这件事会给单纯的女儿带来不好的影响,于是他找到了记者,将此事曝光了出来,希望女子看到后能回复下小李,不要辜负了小李的信任。 当然李先生心中也有数,知道这钱大概率是要不回来了,所以也当时给女儿小李买个教训。 有遭遇过同样事的网友表示,这些人就是看人下菜,觉得好说话就开始套近乎,就是为了骗钱的。 还有网友表示,稍微动动脑子想想就知道,有困难找警察,如果是打算还钱的,找警察是最好的。如果不找警察,那就是不想还钱的。 甚至有网友表示,这种应该属于诈骗了吧。 其实就小李的遭遇来讲,用200元买个人生教训还是挺划算的。以后真正进入社会后,坑人的事是一个接一个。 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女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如果可以确定女子不是没钱回家,只是为了骗小李的200元钱,所以虚构了手机被偷的事实,那女子的行为就是诈骗。 按照重庆市诈骗罪的立案规则,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即可按照刑事犯罪立案处理。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女子骗了小李200元,显然达不到犯罪的程度。但女子的行为毕竟是违法的,所以警方在找到女子后,可以对其实施行政拘留及罚款,以示惩戒。 注意:如果女子不止诈骗了小李一人,还诈骗了其他人员,虽然金额都不大,但只要累计诈骗5000元以上,或者2年内实施了3次诈骗行为的,仍可以按照诈骗罪处理。 最后,如果在生活中遇到陌生人突然来借钱,说自己没钱回家或者没吃饭,想要点钱吃饭的,要么不去理会,要么就让对方去找警察帮忙,或者帮忙联系对方的家人或朋友,千万不要傻傻的直接给钱,这种大概率是骗人的。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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