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律师,我算是长见识了!一个是大美案子的被告律师,另一个是姜甲儒案子的被告律师! 大美妹妹说,被告律师竟然能说出自己当事人“她犯罪经验少”的说辞,真是可笑啊!这是要把经验少加入作为减刑的资格吗?就算是普通人,也不会想到用这么拙劣的说辞吧!律师的专业性呢,严谨性呢… 姜甲儒那个案子更绝,李圣律师都无法想象,被告那边的作为一名律师,竟然能当庭嘲笑,这简直是专业失格啊,连起码的敬畏之心都没有,律师可以据理力争,而不是去践踏受害者的伤痛,也难怪文质彬彬的李律都气愤地不行! 果然,好律师都选择了正义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