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让宪法精神走出文本、融入日常,东宁市人民检察院以“弘扬宪法精神,践行检察担当”为主题,组织检察干警到人流密集的广场、社区街巷,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检察干警提前布置好宣传阵地,明艳的横幅“以宪为尊,以法为本,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在现场醒目悬挂,瞬间营造出浓厚的普法氛围。干警们化身“普法宣传员”,带着精心编制的宣传资料穿梭在人群中,向过往群众递上宪法知识手册、检察职能图解等宣传品。结合常见法律问题和当前社会热点,用通俗语言进行讲解,让法律知识真正看得懂、用得上。


在临时设立的法律咨询台前,干警们耐心接待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老板拖欠工资该怎么维权?”“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该找谁求助?”面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疑问,干警们结合典型案例,从宪法原则出发,细致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切实可行的维权指引,将专业法律意见转化为群众能理解的“生活指南”。现场还设置了宪法知识互动问答环节,通过趣味提问调动群众参与热情,让大家在轻松交流中加深对宪法的认知。
干警们主动走进群众、贴近需求,既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疑惑,又倾听群众诉求、收集意见建议,实现了“普法”与“问需”双向互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8余人次,覆盖群众超400人,不仅有效扩大了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更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宪法的力量和检察的温度。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东宁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把宪法宣传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通过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宪法精神浸润东宁的每一个角落,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建设法治东宁、平安东宁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
一审:王淇
二审:刘通山
三审:柳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