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宣传:“吸毒记录封存”之忧要被听见】公众并非不支持违法者改过自新,只是对不同类型行政违法行为的容忍度有所区别。大家普遍愿意给予轻微过错者改正的机会,但一触及“毒”,神经便骤然绷紧。这个时候,解释工作如何与公众关切相向而行,换位思考、解疑释惑,对于消除隔阂至关重要。然而,部分解读充满“法言法语”,过于侧重法条的逻辑,进行纯理论的分析,未能充分关照公众的“体感”,与公众的需求产生错位。一些专家和法律人士甚至带着知识的优越感,将公众的复杂情绪简单归结为“不懂法”“不理解法治进步”。正如有网友说,如果要论证一个法条的合理性,就说它借鉴了西方法治经验;要反对一个法条,又说西方法治经验不符合本土实际,这种惯用的话术是缺乏说服力的。归根结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应该密切结合中国的国情、社情和民情,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深入做好法律的宣传、解释,把逻辑展开讲清楚,多用事实和数据使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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