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优被捅我们好似忽略了什么? 深圳初三女生优优被捅案一审宣判,施害者钟某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 钟某某的辩护律师透露,钟某某在施害前就有过上网查阅未成年人犯罪责任的行为,钟某某知道自己只有14岁,不会被判死刑。 辩护律师表示,钟某某明知自己的年龄,明知自己不可能被判死刑,这说明钟某某对法律后果是明知的,这也可以证明他不是不满14岁的儿童。 这一案情细节引发网友热议,很多人都在讨论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也有网友提出,既然钟某某明知不满14岁不能判死刑,那就说明他知道什么是死刑,对此,是否可以将这种明知作为不考虑年龄因素的例外适用呢? 这种情况放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是很难实现的,但或许可以作为未来修法的一个参考。既然已经发生了如此恶劣的案件,那就应该有办法遏制类似案件的发生。 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