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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一对情侣订婚后同居,女生怀孕后,因生活琐事和男生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双方

江苏无锡一对情侣订婚后同居,女生怀孕后,因生活琐事和男生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双方解除了婚约,女生瞒着对方,自行做了终止妊娠手术,男方非常愤怒,一纸诉状将女方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彩礼。法院判了! 小王和小白订婚,小王家给了女方11.8万彩礼,还拉着小白去金店挑了项链和镯子——这三金是小王主动买的,说是订婚礼。两家摆了十几桌订婚酒,请了亲戚街坊,小白当天就搬去小王的婚房住了,就等着年底扯证办婚礼了。 住了还不到三个月,小白查出来怀了孕,本来是皆大欢喜的事,结果,2人却因琐事发生争执,吵到后来,连“工资谁管”“碗谁洗”这种鸡毛蒜皮的事都能翻脸。小白气上头喊“这婚没法结了”,小王也是个倔脾气,接了句“散就散”,俩人当场就拍板退婚了。 小白搬回娘家后,自己去医院做了手术,没跟小王打声招呼。小王知道后火更大了,拍着桌子要彩礼:“没扯证就不算夫妻,这11.8万是奔着结婚给的,现在不结了,必须全退!” 小白也不服气:“我跟你住了三个月,怀了你的孩子又打胎,身体遭多大罪?凭啥全额退?” 协商来协商去没结果,小王直接把小白告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未办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且女方有妊娠经历,仅因未登记要求全额返还彩礼有违公平原则。法院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孕育情况及当地习俗,判决白某返还王某47000余元。 有网友说:“11.8万买不来人家怀一次孕又打胎的罪!法院判得公道,没让姑娘白受委屈!” “男方只盯着自己的钱,压根没提姑娘的身体损伤,这算盘打得,隔三条街都能听见响!” 很多人以为“没领证必退全额彩礼”,其实是误区——法院判的时候,参考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除了“没领证、没同居、给彩礼致贫”这三种必退的情况,其他都要结合“同居时间、有无怀孕、双方过错”来算。 比如小王给的项链镯子,属于订婚时的“无偿赠与”,法院没让退,只盯着11.8万彩礼的账;小白的手术费、营养费,法院也折算进去了。 更关键的是,《妇女权益保障法》里明确,女性有自主决定是否终止妊娠的权利,小白自己做手术不违法,反倒是小王没考虑她的身体损伤,只谈钱太不近人情。 有人说“彩礼就是买卖婚姻”,这话错得离谱。 老辈人传下来的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的“定心钱”,是承诺要好好过日子的心意,不是“买媳妇”的定金。小王把11.8万当成“结婚押金”,退婚就往回要,压根没把小白的付出当回事——这才是争议的根儿。 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两人婚前同居,且女方已经怀孕,就是已经有了结婚的实质,双方既然已经解除了婚约,女方把孩子流掉也无可厚非。男方想全额要回彩礼肯定是不可能了,能返还4万多已经不错了! 你们对此事怎么看? 女子同居怀孕退婚后被判返还部分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