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说白了,就是大家对新规的理解出了点偏差。 首先,最让人犯迷糊的就是“家庭成员”这说法。最高检这次明确,婚前同居的也能算作“家庭成员”——但这仅仅适用于反家暴的情况。好多人一听就急了,以为以后同居就跟领证一个待遇了,会不会牵扯到财产分割什么的。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这个认定就只管家庭暴力这一块,别的都不适用。说白了,就是给大家在遭遇暴力时多一层保护,没想扩大范围。 其次,这规定确实打破了很多人固有的认知。传统观念里,“家庭成员”那就是领了证的一家人,“家暴”多半指的是动手打人。现在新规把同居关系纳入保护范围,连精神虐待也算作家暴,这步子迈得确实有点大。很多人一时半会儿转不过弯来,心里直打鼓:这会不会影响到我现在的日子?一紧张,理解就跑了偏。 再说,现在信息传得也是七零八落的。有些自媒体为了博眼球,专挑“婚前同居算家庭成员”这种爆点来说,其他关键解释一概不提。大家看到这些被裁剪过的信息,自然而然就想歪了。要是能把这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说得更直白点——“仅限反家暴,不涉其他”,可能误会就能少很多。 说到底,这个新规的本意是好的,是想给更多可能遭受暴力的人撑腰。只是在理解和传播的过程中,大家各自心里那本账不一样,有人担心权益,有人顾虑传统,信息再一加工,就传走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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