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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国条款”至今有效,日本会忌惮? “敌国条款”特指《联合国宪章》中针对二战中的

“敌国条款”至今有效,日本会忌惮? “敌国条款”特指《联合国宪章》中针对二战中的法西斯轴心国(如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制定的一系列特殊条款,其核心目的是防止侵略战争重演,维护战后国际和平与安全。 如果德、意、日等法西斯或军国主义国家中的任何一国"再次实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骤",那么中国、法国、俄罗斯(继承苏联)、英国、美国等反法西斯同盟国(即联合国创始成员国),有权直接对其采取军事行动,而无需获得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 该条款至今仍然有效。 日本自1957年起,多次在联合国提出修改《联合国宪章》或使"敌国条款"失效,但修改《联合国宪章》的程序极其复杂(需要安理会五常一致同意及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国批准),"敌国条款"至今仍完整保留在宪章中。 “敌国条款”是高市早苗及其所代表的日本右翼势力悬在头顶的“法律达摩克利斯之剑”。 历史不容遗忘,国际法和战后秩序更不容挑战。只要日本国内否定历史、追求军力扩张的思潮不停止,“敌国条款”这把法律利剑就将始终高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