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中国第一个执行死刑的明星,却在刑场上大喊不公平,1992年,靠“刘三姐”这个角色,红遍大江南北的程春莲,在临刑前,却高喊:不公平,这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1971年,十六岁的程春莲凭着与生俱来的艺术天赋和清亮歌喉,成功考入黄石歌舞团。那时的她眼神干净,笑起来两个酒窝格外动人。在排练厅里,她总是最早到、最晚走,对着镜子反复练习每一个眼神、每一个手势。汗水浸透了练功服,但她从不叫苦叫累。 所以,当歌舞团决定排演《刘三姐》时,她才能从众多演员中脱颖而出。为了塑造好这个角色,她不仅钻研唱腔,还特地到图书馆查阅壮族风俗资料,甚至跟着唱片学当地方言。每天晚上,宿舍走廊里都能听到她练习山歌的声音。 程春莲饰演的刘三姐聪慧勇敢、歌声动人,每场演出结束时,观众席上都会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这个年轻的姑娘一夜之间成了当地的名人,走在街上,常常会有群众认出她来,并亲切地叫她“我们的刘三姐”。 然而,到了1985年,文艺团体面临体制改革,传统歌舞剧的市场逐渐萎缩。三十岁的程春莲最终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下海经商。 初入商海的程春莲选择了服装行业,凭借着演员特有的审美和表达能力,她的生意很快有了起色。但服装行业的利润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她日益膨胀的物质欲望。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她结识了渤海石油公司的科长梁某。 有一次在酒桌上,梁某不经意间透露:“现在计划内的石油指标和市场价格差别很大,要是能搞到指标转手,利润相当可观。”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程春莲敏锐地嗅到了其中的商机。 起初她只是试探性地帮几家地方石油公司牵线搭桥,收取少量“介绍费”。当她第一次拿到相当于她一年工资的“好处费”时,激动地手都在抖。这笔钱来得太容易了,比她在舞台上唱一百首歌、在服装店站一千个小时柜台都要容易。 这让程春莲很快沉迷于这种轻松获利的交易中,她利用自己的社交能力和名人光环,周旋于各个石油公司之间,倒卖国家计划内的石油指标,从中收取高额回扣。在短短的时间内,她的银行账户数字就飞速增长了起来。 她也因此搬进了高档住宅,穿着名牌服装,出入豪华场所。昔日的同事偶尔在街上遇见她,几乎认不出这个珠光宝气的贵妇人就是当年那个在排练厅里挥汗如雨的年轻演员。 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违法基础上的空中楼阁。1989年,一纸举报信结束了程春莲的奢靡生活。当警方找上门时,她正在美容院做护理。看着镜中保养得当的脸庞,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人生会以这样的方式急转直下。 经过调查,程春莲在倒卖石油指标过程中非法获利高达76万元。这个数字在那个年代堪称天文数字,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几百年的收入。案件审理期间,她曾多次辩解:“我为他们解决了石油供应问题,收点辛苦费怎么了?”可这种将违法行为合理化的心态,正是她走向毁灭的重要原因。 1992年4月3日,法院判决书上的“死刑”二字为程春莲的人生画上了句号。临刑前的那一刻,程春莲高喊“不公平”,但这改变不了任何事实。法律的天平不会因为曾经的名气而倾斜,76万元的巨额赃款已经注定了她的命运。 后来,程春莲的故事成为了那个特定时代的“反面教材”,警示着人们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必须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信息来源:中华网热点新闻——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明星,红遍大江南北,枪毙前大喊:这不公平 文|一阳 编辑|史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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